南通市公共法律服务在破解体制难题上实现“三突破”

30.12.2016  16:06

今年以来,南通市司法局采取递进式、分步骤,边研究、边推进的方式,克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基层试点举措有突破。在海门、通州、如皋等地先后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购买机制进行试点推进。海门市制定《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新机制改革方案》,拨款1060万元用于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通州区将23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在全市率先建成县级法律服务中心。如皋市争取到120万元用于推进12348平台建设。

二是整体推进思路有突破。组织召开全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提出按照“市场引导、政府主导、宏观指导、全程督导”的工作理念,瞄准“内容产品化、供给长效化、队伍多元化、平台网格化、领域宽泛化”目标,全力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四导五化”品牌。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有突破。积极争取扶持政策,组建专门团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框架性文件进行研究,历时4个多月,历经三轮较大修改,先后征求财政、法制、人社、民政等8部门意见,在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关心支持下,出台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