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业企业环保规范化建设将设考评并发放标牌

23.03.2015  13:11

  根据南通市出台的《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今后,全市工业企业将根据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的不同程度,被评定为A、B、C类企业。其中,环保部门对验收合格的A、B类企业统一发放“环境管理规范单位”标牌,签订规范环境管理行为承诺书,并在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中予以适当加分。

  对照《南通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中6个一级要素、26个二级要素逐一评分,主要涉及环境保护主体责任(50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150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执行(100分)、环境应急管理(110分)、厂区环境与环境保护文化建设(40分)等5个方面。满分为500分,考核得分470分以上(含)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A类企业,得分450~470分(含)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B类企业,得分不足450分的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C类企业。按照工业企业的监管权限由各县(市、区)环保局牵头,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考核验收组逐家考评。考核验收时,可邀请“美丽南通使者”或当地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市环保局对各地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据悉,被A、B类工业企业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直接降为C类:发生或引发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及污染事件的;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连续两次监督或监察监测不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有其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对于C类工业企业不积极整改的,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中予以适当扣分;对污染整治无望的企业,鼓励自行关停、搬迁或转产。

  为促进企业持续整改,企业对照考核标准每年自评一次,并将自评报告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将适时组织抽查,不合格的撤销环境管理规范单位标牌。

  (冯启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