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局推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18.12.2014  17:34


  今年以来,南通局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将“重守”企业的培育发展与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相结合,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共有重守企业6350家,重守企业总数和国家级公示数均列全省第二,苏中、苏北第一,形成了具有南通特色的重守企业群。
  一是健全信用引导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分期、分批在企业中开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截至11月底,共举办培训25期,培训企业3126家。充分发挥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重守企业的宣传力度,在《南通日报》上对守重企业申报条件、程序及被公示为国家级守重的企业展开集中宣传,并在“南通工商企业信用监管网”上开辟了守信公告和重守企业展示模块,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提高重守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参创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知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信用帮扶机制,助推重守企业良性发展。该局充分发挥合同行政指导的职能作用,指导6000余家企业建立信用管理机构、落实信用管理人员、制定信用管理制度,并指导完善以合同管理、商帐管理、客户资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信用管理标准,提升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水平,完善经营风险的防范措施。与人民银行联合推进“重守”融资优惠政策的落实,按照重守企业不同的信用等级享受不同的融资优惠;与民协联合开展了重守企业“诚信助贷”工程,帮助22家重守企业融资15.23亿元。
  三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确保重守企业量质并举。严格重守企业申报标准和认定程序,由受委托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被评价单位依照材料收集、数据录入、软件打分、综合评价等程序,严把主体准入关。该局对重守实施动态监管,打破重守企业的“终身制”。由基层工商分局(所)依托“经济户口”,加强对重守企业日常监管,及时掌握并了解重守企业守信及失信的动态信息。对重守企业因不符合原信用等级认定标准或未依照规定参加信用复查,的撤销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确保了重守企业质量。
  2014年,该市新发展市级重守企业259家,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的国家级守重企业64家,对南通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