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局开展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整治

17.08.2016  00:34


  近日,南通市工商局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经营者在旅游合同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在巩固前阶段旅游行业专项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突出工作内容,以检查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旅游行业格式合同监管。目前已检查了南通市区12家大型旅行社,共计40余份合同文本,发现问题条款5条。
  二是开展行政指导,规范经营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力推广并积极引导旅行社使用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指导旅行社规范使用合同,督促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并在《江海晚报》及门户网站上点评旅游行业八大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增强消费者对“霸王条款”的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加大了对旅游行业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旅游行业“霸王条款”,目前,已查处2起旅行社违反《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规定,排除消费者依法转让其自身权利义务的权利、免除旅行社自身对旅游消费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的案件,并对当事人罚款6000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