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局助推“互联网+”发展成效显著

08.03.2016  18:03


  2015年来,南通如东县市场监管局积极顺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以“管、促、培”三字为重点,坚持以网管网,突出信用监管,有力促进了辖区“互联网+”经济发展。
  一、突出一个“管”字,不断夯实“互联网+”监管。一是完善网络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如东县政府在该局“三定方案”明确增挂网络交易监管科牌子,进一步强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分局明确两名网络监测员,形成县镇两级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二是规范网络监管基础工作。率先制订出台《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对网络监管范围、人员、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了再明确。充分利用内外两个网络平台,建立健全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库。三是持续开展红盾网剑行动。开展“红盾网剑行动”,查办各类网络违法案件15件,罚款15.7万元。查处首起利用微信平台销售侵权苹果手机案件1起,净化网络市场秩序。
  二、突出一个“促”字,不断扩大“互联网+”空间。一是促创电子商务示范园。以南通海之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南通兰毗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电子商务公司为基础,在如东经济开发区推动形成了从事电商经营户73家的规模,带动就业2200多人。2015年,被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二是促创电子商务示范镇。多层面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培训,支持扶海青年电子商务孵化园建设,开展青年电商展销会等,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与普及。新店镇成功入选江苏省首批电子商务示范镇,新店社区成功入选江苏省第三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三是促创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该局围绕如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相关部门在电子商务管理工作中的管理职责,在农副产品的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方面加强指导与管理,着力推进南通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线上线下销售农副产品,争创农副产品销售示范企业。
  三、突出一个“培”字,大力扩大“互联网+”主体。一是引入简化住所登记。该局向如东县政府呈报了《关于如东县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请示》,对办理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服务、数据处理、电子商务、软件设计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经营活动的企业,可以将住宅作为企业的经营场所登记。共登记电子商务公司25家,经营范围含网上贸易(代理)经营企业23家。二是大力支持电商平台发展。支持南通北渔人和水产有限公司等48家食品生产企业加入电商平台,2015年12月19日,如东“苏农鲜食电商平台”成立。支持青睐电子商城挤身Q版上市。三是大力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展。该局积极指导如东县电子商务协会制订行业自律规范,突出诚信建设,以互利互惠谋发展,树立如东电商诚信形象,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努力为如东“互联网+”经济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