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女子监狱法律顾问室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30.12.2016  16:06

自法律顾问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南通女子监狱着力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法制力量,拓展工作领域,整体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南通女子监狱关于成立法律顾问室的通知》,外聘法律顾问机构,构建了政委主管、副监狱长分管,法制顾问室为主体、法律顾问协同、吸收律师和专家参与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南通女子监狱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明确法律顾问室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工作方式法律、公职选用、顾问选聘等制度性规定。建立法律顾问室联席会议制度,为竞争交易、合同履行、信访案件办理、法律纠纷、舆情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法制顾问室拥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专兼职工作人员5名,明确了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性文件草案咨询论证,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核,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洽谈,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和信访接待提供法律意见等八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二是规范事务管理。着力突出制度审查、合同管理、执法监督核心职能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制度性文件零整改,合同零纠纷、执法零差错。健全制度体系,共编制完成涵盖4大类、26小类,181个子目录的监狱制度体系,223个责任清单,165个权力清单,75个法律文书样本,“系统完备、结构科学、内容协调、程序严密”的监狱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扎口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会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法制部门、起草人、招标办、财务科、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外聘法律顾问在合同起草、审核、履行中的职责,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分工协作的权责关系,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同时提交法律顾问会议审。起草12类格式合同样本,合格文本使用率达到97%。截止11月份,共签订合同223份,标的3321万元,持续实现合同零纠纷。

三是深化法制监督。紧紧围绕监狱中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监狱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参与招投标、拍卖、警务督查、文件审核、合同审查和跟踪履行、重要来信来访处理等途径,提高了执法监督渗透力和监督效能。加强对企业劳务接单、重大资产处置等生产经营领域的监督,有效控制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截止11月,共参与竞争性交易33件,标的527万元,参与订单评审17个,标的1923余万元,出具法律建议书7份,提出法律建议25条。四是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发挥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不断拓展法制服务工作领域。法律讲堂正式开讲,配合政工、改造部门组织开展《刑(九)》政策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的宣讲5场,先后有345人次参加了考试,有效提升了民警的法律素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监和法律咨询活动,先后参与法律咨询会5场,为117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3名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