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全面部署长江船舶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6月15日,随着人们对大气质量关注度的提升,防治大气污染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大气污染既有固定污染源,也有流动污染源。而如何处理与整治这个流动污染源(非道路性),守护“南通蓝”已成为人们颇为关注的重点之一。
长江南通段濒临入海口,是船舶出海入江必经之道,船舶流量大,日均超过2700艘次,高峰时可达5000艘次。船舶航行、停泊、装卸等过程中均会排放一定量的废气。
据悉,船舶造成大气污染的物质主要包括船上使用的制冷剂引起的消耗臭氧物质排放,船用燃油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船上焚烧垃圾等导致的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危险货物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船舶排放容易造成空气质量下降、PM2.5超标、危害人体的健康及造成温室效应、酸雨和大气臭氧层的破坏等,需要引起重视进行治理。
南通海事局局长周竹山对南通市政府办印发的《南通市长江船舶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作出说明,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有六大项:一是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使用;二是船舶油品质量监督管理;三是码头作业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四是推动船舶使用清洁燃料;五是船舶及其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六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其中,推广船用岸电技术、提升船舶燃油质量是防治船舶大气污染工作的重中之重。船用岸电技术具有节能、减排、降噪、降低成本等优势,据测算,一艘总吨为14991的客滚船,使用船用岸电技术较原燃油辅机发电的运行方式每年可节约运行成本约216万。船用岸电技术需要码头及船舶同步进行改造,《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选择港口、码头、船舶试点开展岸电推广工作,并在总结试点示范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岸电系统的覆盖面。
在船用岸电技术推行同时,南通海事局将通过督促船舶使用优质合格燃油、加大对供油单位和进出港船舶燃油的质量抽检,确保供应船舶燃油质量不低于国际公约及国内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国家新能源建设要求,全面推动在长江南通水域建设水上加气站,为船舶加注LNG提供基础保障,引导和推动LNG动力船舶升级改造工作。在船舶港口国、船旗国监督检查, 洗舱、船舶使用焚烧炉等防污监督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南通海事局也将积极履行职责,为守护“南通蓝”贡献力量。 (李珂 通讯员汪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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