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水果店遭勒索无人出警? 警方:属于民事纠纷

16.11.2015  15:08

  图为事发的水果店铺,门口有一收费停车场。

   南宁一水果店遭勒索无人出警?

   警方官微回应称,此事属于民事纠纷;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认为,既然已涉及到非法强行索取,警方应出警并做好出警笔录

  一周前,南宁市江南区一家水果店向媒体求助,称被人索要“保护费”。11月15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这家水果店老板与停车场老板因停车收费问题产生纠纷,不存在强收保护费现象。对于事发时辖区派出所是否及时出警,警方暂未回应

   1报道:

   商家称遭索“保护费

  据广西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位于南宁天筑丽城小区旁的一家水果店刚开业3天,11月8日下午3时许,就第二次遇到有人来收取“保护费”。面对摄像机镜头,店员称:“店里闯入十多名男子,开口要求老板每月交纳5000元保护费,不交就马上收摊。

  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店里闯入一伙男子,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就看不到了。店员称,因为老板拒绝给钱,一名平头男子对店内的监控摄像头插头动了手脚,没能拍下接下来的画面。这名店员还说,这伙人带着西瓜刀、甩棍等,老板当场被打了。

  店内一名姓许的男子称,他看情况不对赶紧拨打了110报警,许先生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他在当天下午3时27分、3时42分、4时15分和6时25分拨打了110,但一直到这伙男子离开,民警都没有出现。

  水果店附近超市的老板也对媒体表示,他曾被收了“两三万元”,“我们也报警了,可没有办法处理”。

   2进展:

   警方官微对此有回应

  这两家店在江南分局江南派出所管辖范围。事发后,派出所民警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接警后“八九分钟就到了,但出警到那里人都散了”,至于民警为什么没找报案人许先生了解情况,未见警方正面回答。

  该报道经网络转载引起较大关注。记者了解到,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后来对此事展开了调查,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与此前其他媒体的报道有出入。11月15日警方通过官方微博通报调查情况。

  警方的通报称,“近期有电视媒体及网络媒体报道称,南宁市江南区天筑丽城小区一水果店被强收保护费。据南宁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调查了解,该事件是水果店老板余某和停车场老板姜某因停车收费问题引起的纠纷,不存在强收保护费现象,现江南派出所正在对纠纷双方进行进一步调解。”但对于当天的处警情况是否妥当,该通报没有做出正面回应。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胡兆富认为,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较大数额的财物,此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不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是因使用场地而发生的费用纠纷,则是民事纠纷。对方索要场地使用费,应通过合法方式,如用非法方式索取债务,也应承担法律责任。不管是属于何种性质的事件,公民报警后,根据有关规定,民警应出警,并做好出警笔录,再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分别处理。如果警方接到警情不处理,报案人可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3探访:

   水果店人员不愿再说

  到底事情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11月15日中午到下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天筑丽城小区。这里只有三家店,一家水果店、一家超市和一家餐饮店。

  水果店的经营正常,顾客络绎不绝,老板正在收银台忙碌着。当记者问及事发当天的情况时,对方却表示自己不是老板,不愿意介绍。此前向媒体介绍情况的水果店男店员也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表示不想再发表看法:“说再多也没用,对方有钱,能把事情摆平。

  听这名员工的口气,水果店人员应该与那伙男子认识,最少也认识其中的一些人。水果店旁边的超市收银员佐证了这种猜测,当天水果店里确实发生过冲突,来的是水果店门口停车场的收费人员,因为水果店进出货要用到三轮车,又在店门口放了几把遮阳伞,停车场认为水果店应该交纳停车费,双方没有谈拢而起了矛盾。事情大概持续了大半个小时,后来双方都散去了。

  收银员的说法得到了附近商户的证实。记者在现场看到,沿街商铺门口划有一些停车线,但现场没有看到收停车费的工作人员。(南国早报记者文/图)

  原标题:南宁一水果店遭勒索无人出警?警方:属于民事纠纷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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