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图举办“老子——尊道贵德”主题论坛

03.05.2016  18:22

  4月29日,作为第七届南图阅读节的重点活动,“老子——尊道贵德”主题论坛在南图学术报告厅举行。南京图书馆馆长、南京大学教授徐小跃,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长、佛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董平,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导师、台湾大学高等人文社科研究院客座研究员颜世安出席论坛并主讲。论坛由南京图书馆国学研究所主任、国家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徐忆农主持。

  论坛首先由南图员工齐诵《老子》中的主要章节,引领听众体会先贤哲思。接下来由三位代表目前国内《老子》研究的中坚力量的专家从不同视角阐述《老子》精义,并与听众互动问答。

  董平在发言中表示,其演讲的题目是《老子之“”与宇宙秩序》,主要就“”之本体进行了阐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不具有任何现象的规定性,不具有现象意义上的物理特征,因此相对于现象的“”而言,“”可称为“”。但是“”所代表的“”恰是一切具体可感的事物的来源、根本来处,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又必须称其为“”。可以说,作为本体意义上的“”就是“”和“”的统一。正因为如此,“”可形现,也可不形现;既可以引导出万事万物,也可以回归其自身的本然状态。这是“本体”和“现象”在存在意义上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董教授阐发了“”的涵义:“获得于道而谓之德。”即“”赋予给不同事物的独特的本性。“”在物,叫做“物之性”;在人,叫做“人之性”。而“人之性”与“物之性”又可以贯通,因此世界获得统一性。“”把自身本质赋予天下万物,使一切万物皆得其生,皆得其性,这正是“”的自身存在方式。所以“”本身无意志、无目的、无意图,此为“无为”、“自然”。从另一方面说,老子之“”亦是本原秩序本身。“”即本原性地引导并制约了一切万物的自身运动,即呈现为一切万物向其本根的回复。人作为现象序列的一个层面,虽无法克服现象存在意义上的终极解构,却可能实现与道体的同一而实现对于现象的超越,从而实现生命的本原真实与独立自由。

  颜世安在发言中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的“自然”当解为“自有其然”,即万物按照其本性呈现、运作,是动词。“道法自然”实际上是指人要效法这一“自然而然”的特性,即因循自然。这一说法常常被解读为要尊重自然、尊重自然规则或规律,这一涵义固是,然未必是老子此言所要表达的重点。因为“”不可知,也不可言,不是一个认知的对象。所以“道法自然”的涵义主要是因循事物本身的道理。天地万物自行演化,其运行十分复杂,超出人的认知能力之上,因而人不能自负,要去除陈见、骄傲自大的心态。这说起来简单,可是人人皆有自以为是的习惯,皆受人世事务牵扯,很难回到自然本心。所以“道法自然”要求人虚静和修身。“道法自然”在政治和人生两个方面,都有深刻的含义。

  徐小跃最后进行主旨发言,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第一,何为“”。《道德经》开篇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可以命名的“”绝不是老子所要表达的恒常之道,换言之,恒常之道是不可命名的。对老子之“”一定要分时段理解:首先是无名之道,于天地之先,这是纯粹本体的“”。再是“道生一”以后的“”,此时才有了“”与“”、“”与“”、“”与“”种种关系。由此第二方面是关于“”。徐小跃指出,“德者,得也”,“得到之性谓之德”,即“”与“”是体用关系,于是《道德经》或可称为“体用经”、“无有经”、“一多经”。第三,何为“”。道的存在方式是“”。“”是无限性、无规定性,因此“道”是无限的“”、无限的“”。懂得“道”的无限性,不仅能够保持谦逊之心,而人类的创造力也将是无限的。第四,何为“自然”。徐小跃充分肯定两位教授的意见,并指出“道法自然”这一命题呼唤的是尊重每一个体的个性,天然的个性就是最好;同时要给予万物个性以充分的尊重,要尊重差异、尊重不同,这就是自由的基础。第五,何为“无为”。“无为”是不妄作,不做有违“道”和“”之事。具体而言,一是不妄为,二是不要多智多欲,三是不要为一己之私,四是要处下、慈柔、不争。

  论坛最后环节,读者就《老子》文本的断句、“道”“”的理解以及《老子》对现实人生的指导意义等方面向专家进行了提问。两个半小时的论坛,听众们意犹未尽,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南京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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