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次提出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

08.05.2015  23:05

  中国江苏网5月8日讯(记者杨丽)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构建依法治市推进体系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天发布的《南京市法律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中,首次提出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即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市区各建立一家公职律师事务所,形成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细化分工、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综合律师法律服务体系。到2020年,南京市和11个区各建立一家公职律师事务所。

  2014年12月26日,市十三届九次全委会通过了《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若干问题的决定》。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以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决定为主体,《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若干问题的决定》、《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南京市法律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南京市基层社区民主法治工作行动计划》、《南京市企业法治建设行动计划》、《南京市推进公正司法行动计划》等6大行动计划或意见为配套的一揽子文件,共同构成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南京推进体系。

  经今年1月22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中提出我市到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使南京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计划》中指出,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明确每年11月18日-12月18日为南京宪法宣传月,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实施人大、政府任命的新任领导干部人之前向宪法宣誓制度,在每年的宪法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仲裁员、律师、公证员及其他法律从业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所有新任市管、区管领导干部任命前必须通过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

  此外,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保证中小学在校学生得到基本法治教育,落实和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学校为主、家庭、社会为补充的一体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载体和阵地建设,在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普遍建立法治文化体验馆、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利用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南京市法律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中首次提出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市区各建立一家公职律师事务所,形成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细化分工、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综合律师法律服务体系,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一些重大决策等,到2020年,南京市和11个区各建立一家公职律师事务所。

  此外,进一步推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完善城乡均等化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大力推进区、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加强手机APP、互联网法律服务软件和网络开发应用,实现市民通过网络预约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公证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照《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市依法治市办正抓紧制定法治南京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将于近期发布。下一步,联合市督查、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市委《决定》任务分解表中200项具体任务,6大行动计划或意见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推进落实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领导的责任。此外,探索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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