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次公开竞价拍卖排污权指标

24.12.2015  22:52

  新华报业网讯 今天,南京首次排污权交易启动仪式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17家企业参与了这次特殊的拍卖会,他们报名竞拍的既不是土地使用权,也不是古玩、字画等收藏品,而是政府手中储备的排污权。据悉,这是该市首次开展排污权公开拍卖出让。明年1月1日起,排污权有偿使用也将开始实施。

  “恭喜您拍得化学需氧量排污权的使用指标。”随着拍卖师第一槌落下,南京市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率先以6000元/吨价格拍下12.86吨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指标。在现场,第一个拍卖的指标——化学需氧量首个回合争夺就火药味十足,经过现场企业十几轮的叫价,从4500元/吨·年一直攀升到6000元/吨·年。拍卖结束后,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新项目要上马,5年需要12.86吨的化学需氧量指标,于是报名参加此次竞拍,没想到排污权如此“抢手”,导致成交价格在一轮又一轮的激烈竞拍中“水涨船高”。

  排污权交易会让企业更加放纵污染,“有钱任性”吗?南京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侯正田表示:“我们对于购买排污权指标的建设项目会进行严格的审核,企业申请的排污量都是严格按照环评核定的。不符合条件的,再有钱也‘一吨难求’。企业购买了排污权指标,依然必须按照国家以及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排污。相反的,企业会因为占有大量排污权指标资源花费大量成本,而自发努力减排,从而减少对环境资源的占有,减轻自身的环境成本负担。

  据了解,此次安排竞拍的政府储备排污权标的共有四项,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指标160吨,氨氮排污权指标10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130吨,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300吨。排污权有效期为5年。

  自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市的工业排污企业对其有偿获取的排污权,在规定期限内拥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环保处理设施和提标改造、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减少的富余污染物排放量,既可用于自身生产发展需要,也可将结余的排污权指标进行交易、租赁,或申请政府回购。排污权指标有效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基本与五年规划期保持一致。

  据悉,交易方式可以有多种,包括公开竞价、定额出让、协议转让等。排污权指标数量达到或者超过交易控制标准的,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购买;未达到交易控制标准的,通过定额出让的方式直接向市排污权管理中心购买。南京还规定,公开竞价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价格、财政、环保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偿使用征收标准。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成芳 耿文博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