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区检察院畅通律师执业"绿色通道"

16.04.2015  10:33

  今年元旦,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建成南京基层院中第一个“一窗式”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集接受律师阅卷、接受律师会见当事人申请、接受案件信息查询、接受法律咨询、受理控告申诉等多项职能,服务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能效大幅提高。

  “保障律师权利是我们规范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律师申请会见统一由我们中心接待,再将申请会见文书移送办案部门,监督办案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书面答复,杜绝拖延和推诿现象的发生。律师阅卷,我们会主动告知可以选择复印卷宗或者刻录光盘等形式,我们还会告知每一个来阅卷的律师可以通知电话和网络预约,帮助律师节约工作时间,提高阅卷效率。”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吉新主任说。

  据介绍,该院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保障律师执行权利的规定》,严禁滥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限制会见,规定自侦案件中律师申请会见事宜,不得直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和进入承办人办案室办理手续,统一由案管部门登记接待并联系承办人在指定的律师接待室进行手续办理。自侦案件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当事人的,自侦部门必须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安排会见的,在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必须立即通知律师予以会见。

  记者注意到,服务中心还设立了专门休息区,设置专用多媒体查询系统,提供《检察日报》、《清风苑》等多种报刊杂志,方便律师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检务公开内容。

  据了解,近3个月来,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共提供各类服务80余人次,其中案件咨询30余次,接收并移送律师递交的材料9份,接受并移送律师会见案件承办人申请17人次,接受并安排律师阅卷20人次,接受自侦案件律师申请会见当事人2人次。

  “对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意见的,我们及时审查,加强检律庭前正常沟通、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告知等,切实保障律师执行权利,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该院检察长张宁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