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开全省先河:为被监管人员办理医保

21.11.2016  20:35
11月18日,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联合社会保险机构为市属监所被监管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这一举措开创了江苏省被监管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的先河。 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公安监管场所医疗服务体系,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的健康、生命权益,11月18日,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约,为2000余名被监管人员购买意外身故、猝死、意外伤残、疾病身故以及住院医疗5种基本医疗保险。签约之后,市属监所的每一名被监管人员将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因意外导致身故或猝死的,由保险公司给予10万元慰问金;因意外导致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相应金额伤残救助金,最高可达到10万元;因疾病导致身故的,给予5万元慰问金;因意外或疾病产生住院治疗费用的,按80%给付医疗费用,最高可付1万元。(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