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入选全国十大刑事案件

07.01.2016  17:21

  南京虐童案二审判决已一个多月,随着养母李征琴服刑,此案已逐渐淡出公众视线。6日,虐童案再度引起关注,该案入选人民法院报评出的2015年度全国十大刑事案件。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全国刑法学专家贾宇点评此案时认为,虐童案对“打骂就是教育”的错误观念形成了强烈的冲击,对社会观念的进化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受害男童小宝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已经复学上课。

  2015年4月4日,一组男童被虐打的照片在网上风传。照片发布时间为3日晚22点,照片上,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警方介入调查,经鉴定,受害儿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后被取保。2015年9月30日,浦口区人民法院对男童养母李征琴作出一审宣判,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李征琴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2015年11月20日,虐童案二审宣判,南京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虐童案二审开庭前,受害男童小宝突然辍学,引起社会关注。如今,养母李征琴正在服刑,小宝有没有复课呢?昨日,记者采访中获悉,此案二审判决后,小宝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远离关注视线,已回到原来的学校上学,一批志愿者坚持为小宝进行心理辅导和课业辅导。志愿者们希望社会各界给予孩子空间,让小宝远离舆论干扰,像正常孩子一样生活学习。

  我国刑法学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昨日在点评此案时表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相关法律明确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本身就具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责任。在我国传统文化影响之下,父母教育未成年人常常伴有打骂等不当的方式。教育责任履行的方式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之间存在冲突,是本案受到广泛关注的原因所在,同时也给予我们诸多启示。

  贾宇校长认为,法律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应该是全方位的。既要着重抵御社会外部环境带来的侵害,也要时刻关注家庭内部原因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的损害。不容否认的是,在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外部环境有待改善的同时,我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越来越可能受到来自家庭内部的侵害。外部的侵害容易探知,而对于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等家庭内部侵害,却难获得救济。因此,需要对此采取积极的预防之策。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式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以虐待、伤害等非法方式达到所谓的教育目的,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新闻链接】

  2015年度十大刑事案件

  1、广西特大跨国拐卖婴幼儿案

  2、北京口碑公司非法经营案

  3、腾格里沙漠污染案

  4、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案

  5、湘潭大学研究生曾爱云涉嫌故意杀人案

  6、上海浦东宣判全国首例流量劫持刑事案

  7、南京虐童案

  8、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案

  9、复旦投毒案

  10、最高法院改判马乐“最大老鼠仓”案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