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南京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领取救助金 每月2180元

28.11.2014  12:33

      上午,记者从南京市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工作协调小组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共认定了15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符合救助政策。从即日起,这些老兵每月可以领取2180元救助金。

      去年7月,国家民政部出台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的政策,我市随即全面启动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有关工作,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不过,对于抗战老兵身份的认证,成为当时政府部门遇到的最大困难。“各社会组织提供的老兵资料多来自于老人的口述以及旁人的佐证。没有原始的档案,想要认定其老兵身份比较困难。”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走访调查,采访一些抗战史专家,目前已确认南京籍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72名,他们平均年龄超过90岁,均已登记造册,我们对符合条件的将逐一落实民政相关待遇。

      据悉,这些老兵生活现状不尽相同,享受的待遇也比较复杂。我市相关部门依据其眼下的困难程度,并结合现有政策而给予分类保障、进行帮扶。

      “首先对生活在南京农村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给予生活困难救助,这15名老人基本属于这些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救助标准参照抗日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我市现在的标准是每月2180元,以后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

      当天的协调会上,有13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确认身份,加上之前已确认的两位,我市共认定了15名抗战老兵符合救助政策。

      “我可以让儿子给我多买几本书了。”今天,当听说自己每月可以领取2000多元的救助金,今年已经96的赵绍祥老人开心地说,这笔钱很重要,它不仅让我获得生活上的帮助,更能获得精神上的抚慰。

      记者了解到,我市还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其他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其中孤寡老人优先安排进入敬老院、福利院供养,并鼓励社会组织进行捐款和帮扶救助;对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由政府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住房困难的老兵纳入保障安居房工程统筹解决。生活在农村的,其住房按照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在资金补助标准上予以倾斜;生活在城镇的,其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要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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