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区一公务员为多报销几千块钱被处分

29.10.2015  10:04

  为了多报销几千块钱,秦淮区的一位公务员毁掉了自己的大好前程,结果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的处分,令人唏嘘不已。

   [当事人“亮相”]

  孙建民,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原副科级副主任。

  2015年2月4日,秦淮区洪武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副科级副主任孙建民,因涉嫌贪污等违纪问题,被秦淮区纪委立案调查。

  经查,2012年度街道除“四害”的项目继续由上海三缘环境科技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三缘南京分公司)承办,全年服务承包费总计3.9万元。街道准备按照合同,将承包服务款项付给三缘南京分公司,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作为承办人的孙建民动起了“歪心思”。他打电话给公司负责人,让他“在发票上多开具2000元,并要求在服务款到账之后将2000元现金直接交给自己”。同时,孙建民以“三缘南京分公司经常为街道迎接卫生检查等突发情况加班加点、产生额外费用”为借口,先后骗取了街道城管科长、街道分管城管业务的主任以及街道“一把手”主任的信任,让他们分别在发票上给予签字报销。2013年,孙建民“故伎重施”,以同样手段将2013年度除“四害”费用加价5000元进行报销,并将其收入囊中。

  2015年7月13日,经洪武路街道工委批复,决定给予孙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行政降级处分。

   [纪委点评]

  荒谬的“小贪小占,公安不逮,法院不判

  曾几何时,“小贪小占,大贪不犯,公安不逮,法院不判”的荒谬理论盛行作祟,侵蚀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古人道“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作为党员干部,切莫觊觎公家的那根小小“蜡烛”,经得起诱惑,守得住节气,才能问心无愧,交出人生满意的答卷。(宁纪宣 秦纪宣 仇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