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治霾治污实施“双考”

12.11.2014  12:24

  在南京市政府最新下发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中,从今年底到2017年底,南京市将每年对11个区、四大国家级开发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及十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双考”,并以此作为各区(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一旦有区、园区的PM2.5年均浓度不降反升,不论其他治污工作开展得多好,考核评分将一律为0分。


  此次考核包括两方面内容,因此被称为“双考”,分别是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即各自区域内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以及十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采用评分法,两项满分均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0分—90分)、合格(60分—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级,而最终公布的评分结果,只取两项考核中较低的分值。


  《考核办法》中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细则,主要是针对细颗粒物浓度下降制定。其中,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和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PM2.5浓度;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2014年度考核PM10浓度,2015年以后考核PM2.5浓度。如果PM2.5浓度不降反升,考核评分直接为0分。


  此次考核的另一张“答卷”是与大气污染防治“国考”同步的10项重点任务,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等。其中大气环境管理占分最多,16分,其次是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