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生两险”首次面临“超级理赔”

23.07.2016  10:35

      困扰南京市民的梅雨季节终于结束,今年夏天的水情是继1998年之后的又一个“高潮”。记者今天从南京市民政部门获悉,截止到本月11日下午3:00,全市受灾人口13.9万人,紧急转移安置9784人(其中需要紧急生活救助的213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25万公顷,成灾面积1.21万公顷,绝收面积4100.43公顷;倒塌房屋135间,严重损坏房屋195间,一般损坏房屋2937间;直接经济损失8.72亿元,其中农业损失5.7亿元……

      让上述受灾人群感到欣慰的是,南京市2015年针对全市643万户籍人口,由政府拨出专项民生资金购买了自然灾害险,及因灾害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保险。该项覆盖全体市民的“民生两险”,经过几年试点推广,去年全面进入实际操作阶段。7月11日,根据全市灾情形势,南京市“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也终止了“四级救灾应急响应”。记者今天从各区了解到,目前经由各区民政局及当地保险公司对接,各社区灾害统计员与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挨户走访核实受灾情况。

      记者了解到,因各区“民生两险”由于位处主城或郊县等差异,保险金不同,各区赔付标准也不一致。如高淳区政府同时还为农户购买了农业险等,该区受灾群众家庭中,根据相关理赔手续,将获得最高15万元的赔付金额。“这几年我们是第一次遭遇这样的天灾赔付,目前还在核实受灾群众的具体数据,赔付还有一段时间。”受理高淳区保险的公司负责人刑经理透露,受灾家庭中的家用电器,将主要以维修方式获赔,根据实际费用理赔。高淳民政局统计,强降雨导致境内倒塌房屋47间,严重受损51间,一般损坏1663间。民政和当地人保公司的联合走访已近尾声。高淳区的“农业险”,根据对灾情的测算,受灾水稻每亩最多还可获赔220元。该区民政介绍,今年区财政拿出32.6万元为43万户籍居民统一购买民生险,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日常生活中如果因自然灾害形成火灾、爆炸引发家庭财产损失,或因事故施救造成周边房屋及设施损失等,家庭财产保险保费责任赔付为每户家庭最高10万元。

        据江宁区某人寿保险公司周总介绍,具体赔付标准要根据最后统筹数据,目前还不好说;栖霞区民政局周科长介绍,已上门核对56户家庭,预计理赔标准为每户10万元左右。“水灾严重地区还在继续排水,人群也在疏散。”溧水区目前1000多户受灾较重家庭,民政与保险也已走进灾民家中核对。

      江宁区禄口街道尚洪社区居民吴俊近日在家接受了人寿保险公司的登记员和区民政工作人员上门核实。“他们在水灾受损登记表上会填写了我家的情况,对门窗和家用电器的受损情况都拍了照。”吴俊透露,像自己这样的受淹户,江宁区也超过1000户,保险公司分组上门登记。

      “溧水和高淳水灾严重的两个区,保险公司今年的理赔肯定是亏本。”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生两险推出几年,各区多少都有几个或多个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保险赔付案例,但今年这么严重的水灾还从未出现过,因此可以断定,今年保险公司面对如此广泛受灾人群,其赔付也将是压力山大。

        “民生两险”2012年试点全国80%城市没有

      南京市民多数竟不知幸福在身边

      南京市户籍人口都有“民生两险”,但你可能并知道。记者近日在新街口随机采访市民对“民生两险”的了解。10位市民中(不排除或有外地来宁流动人员),有4位不清楚自己有“民生两险”,5位仅能说出自然灾害意外险,只有一位自称“关注时政”的老人能详细说出:“民生两险指的是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家庭财产险”。

      从困难人群拓展到全体市民

      南京市民政局救灾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民生两险始于对2008年汶川地震的思考。根据南京市财政收入等实情,民政部门提出由财政出资为困难市民购买自然灾害险,减少他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更加贫困。动议经过两三年的讨论和评估,2011年起由市民政局、雨花台区民政局联手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试点,2012年在原白下(今秦淮)区试点,2013年在栖霞试点,当时目标人群都是低保或低保边缘户等困难人员。到2015年,市民政部门牵头,由各区财政支付,面向所有户籍人群推广。

      财政不会对保险企业作补偿

      据介绍,由于经济等因素,民生两险在全国80%的城市都没有,南京是最早萌发这个想法、也是最早付诸行动的城市。根据市民政部门的统计,保险公司近年在各区都有多起理赔,有的区一个保险年度的理赔金额高达百万元以上。但今年这么大的水灾,赔付金额将超过以往,保险企业在此一项民生险上必然全面亏损。据透露,政府资金并不会因此而给与保险企业进行补偿。

      “每个区的保险本金不同,如主城区一个人一个保险年度的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元左右,郊区县有的近两元;自然灾害家庭财产险则从3元到6元不等。”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因为保险金不同,赔付的标准也不一样。他透露,每年各区财政为市民购买民生两险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从试点到全面推广,每年各区都有赔付。

      江宁区的保险本金在全市处于较高标准。江苏人寿保险公司江宁公司周经理介绍,区财政一年投入120多万元为全区市民购买两险,一旦出险,赔付的主要内容将围绕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设施在自然灾害中受损的部分,包括人身、房屋两方面。其中“人身伤害险”最高赔付11万元左右,指在自然灾害中的意外伤害或死亡,并同时报销4万元左右的医药费;“家庭财产险”主要指房屋受损,最高赔付为8万元,主要是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坍塌。

      受灾保险员遍布所有社区

      在理赔流程中,市区民政部门都对所有社区(村委会)的社工进行专业培训,受灾保险员遍布全市1000多个社区。保险公司在每一个街道都有理赔联系人,灾情发生时,两方人员两到三人为一组挨家核实了解灾情。记者了解到,一但灾情出现,为确保公平公正,每个工作组都有民政和保险公司的人现场统筹,也可以由受灾居民到社区登记申请获得随后的赔付。周经理告诉记者,民生两险理赔的范围还挺广的,如空调、电视机浸水,甚至汽车发动机进水都能酌情得到理赔。

      自然灾害和极端突发灾难都赔付

      民生两险的赔付具体包括哪些?只要是自然灾害(地震除外)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包括自然灾害导致的人身伤害,也包括高空坠物、火灾、爆炸等极端突发情况,都在赔付之列,政府为困难群众花几元钱投保,一旦发生意外,最高赔付额度将达15万元。“这也是避免一些困难群体因灾致贫现象的出现。”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生保险赔付启动两年多,一般都是由受灾保险员上门登记核实,但市民也可以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申请上门核实。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各区对受灾户的走访核实已近完成,下一步讲一句各区标准进行理赔。

      试点情况:

      近年赔付案例:

      火灾烧毁民房,“民生保险”及时赔付

      2013年底,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致使房屋烧毁的栖霞区5户居民共领到3.1万元理赔金。当年9月7日中午12:00,家住栖霞区燕子矶街道电瓷新村55岁居民周治洪家中突发火灾,大火瞬间将家中40多平米房子烧毁,并蔓延到隔壁邻居家。周治洪当时并不知道政府已给他买了民生两险,灾情发生后社工上门协助保险公司对他作定损评估及理赔。

      与周治洪一样,其他4户受火灾影响的居民当天也拿到理赔款。2013年8月,栖霞区财政拿出130万元为全区14万户籍居民投放家庭财产险,为近43万人投放自然灾害公共责任险,保险公司还另赠见义勇为险和6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险。该区当年受理赔付案例44起,理赔款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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