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宿产生污水须经达标处理

05.02.2017  18:03

  南京市近日出台《关于促进乡村民宿业规范发展的实施办法》,要求民宿的生活和餐饮污水必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所有污水纳入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油烟经配套净化设施处理后应符合规定排放标准,并推行生活、餐饮垃圾分类处理。

  《办法》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其他类型生态红线区域的一级管控区内新建、改建或扩建民宿项目。该办法对民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客房安装防盗搭扣、经营户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等均有所规定。 (王世停)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