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查办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涉及侵占农民利益犯罪

14.07.2015  14:37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盛明珠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原局长盛明珠(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盛明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盛明珠。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盛明珠利用其担任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飞决定逮捕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京市六合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站长林飞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于元栋等6人提起公诉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于元栋、孙和平、葛年生、陈锡林、陈修明、王世玉以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9年2月至2012年5月期间,被告人于元栋、孙和平、葛年生、陈锡林、陈修明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青苗费的方式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涉嫌共同贪污;2013年2月,被告人于元栋、孙和平、葛年生、王世玉利用村委会任职的职务便利,套取村集体资金人民币12.3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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