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宣传树立"四个意识" 运用群众视角和语言更接地气

01.04.2017  23:14

 

  “2017年,全市检察宣传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贴南京检察工作实践,奋力开创南京检察宣传工作新局面。”3月31下午,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宣传工作会议,南京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群对宣传工作作出批示。参加此次会议的不仅有各基层院分管领导、外宣工作负责人,还有市院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宣传通讯员。

  范群检察长要求:要宣传好南京市检察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创新举措和实际成效,进一步扩大南京检察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要积极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扩大检务公开范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示规范司法、为民服务的检察形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大数据及宣传工作新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准确把握群众的关注点,运用群众的视角和语言使检察新闻更加鲜活、生动,增强检察宣传的传播力和引导力;要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宣传队伍建设,统筹调配工作力量,提高检察宣传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完善培养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宣传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新闻宣传事关全局,它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全体干警的协同努力。”  会上,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冰强调,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两级院要认真学习范检的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把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汇聚检察正能量的重要举措来抓,要解决过去宣传工作存在的零打碎敲、各自为阵的问题,多组织有分量、有影响的重大宣传稿件,提升宣传的影响力。要构建合作互动的检媒关系,充分借助媒体平台,主动而及时地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表达正义主张,澄清案件真相。要着力深化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的融合,加强新闻策划,形成立体化宣传格局,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要整合全市的人才、信息资源,着力加强全市新媒体中心的建设,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新媒体宣传,让新闻宣传真正接地气、有传播力。

  会上,南京市院宣传处蒋晓春副处长部署了当前全市检察宣传工作要点。

  据介绍,南京市检察机关历来重视宣传工作的开展,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每年组织策划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检察新闻宣传、深度报道。市检察院连续多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获评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先后推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林志梅、“全国最美检察官李海青”等全国先进典型。徐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