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村官职务犯罪涉拆迁增多 社区多“塌方式”腐败

13.01.2015  22:52

  新华报业网讯(记者申冉)一个社区领导班子三个人,全部涉案,一个都不少!13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南京检察发布”向社会通报,2014年南京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总体呈现“塌方式”腐败新特点,一些村级领导班子集体沦陷,令人瞠目。

  据南京检察院负责人举例介绍,在该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永宁社区腐败窝案中,上至党总支原书记孙某某、主任张某某、下至妇女主任侯某某共同贪污,3人合谋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假手段共同骗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涉案金额达到数十万元,而当时的永宁社区领导班子也只有他们三人,全部涉案,一个不少!

  此外。在方山街道宋墅社区滥用职权窝案中,也是从党总支原书记宫某某、主任王某才到会计王某生,3人共同滥用职权,致使多套拆迁安置房被骗,造成损失数百万元。此外,宫某某、王某生还涉嫌其他职务犯罪。而当时的宋墅社区领导班子一共只有4人,其中3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沦陷大半。

  南京检察院负责人分析,众多村官以“塌方式”腐败终结自己的生涯,法制观念淡薄是主要内因,部分村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较差,怀有上行下效,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在利益诱惑面前心态失衡,纯粹依趋利本能行事,最终只能如多米诺骨牌一般接连不断倒在欲望面前。

  同时,村官虽然官小,但手中握有的权力却与老百姓息息相关,所涉及的利益并不小。当权力运行不够透明,监督缺位时,就成了村官“塌方式”腐败的主要外因。且前述案件都发生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政策方面存在的漏洞也亟需引起重视。(完)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