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村官犯罪呈现“塌方式”腐败

13.01.2015  22:52

   江宁一社区书记、主任、会计齐“落马

  新华报业网讯 为骗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合谋造假,一个社区的书记、主任、会计齐“落马”。今天南京市检察院在官方微博上通报称:2014年查办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总体呈现“塌方式”腐败新特点,一些村级领导班子集体沦陷,令人瞠目。

  据南京市检察院相关人员介绍,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征地拆迁领域,有的村干部甚至拿着空白合同就让村民签,回来后再私自填一个数据。在江宁区淳化街道永宁社区腐败窝案中,上至党总支原书记孙某某、主任张某某、下至妇女主任侯某某共同贪污,3人合谋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假手段共同骗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涉案金额达到数十万元,而当时的永宁社区领导班子也只有他们三人,全部涉案。而在江宁区另一起村官窝案中,方山街道宋墅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宫某某、主任王某才、会计王某生3人滥用职权,致使多套拆迁安置房被骗,造成损失数百万元。此外,宫某某、王某生还涉嫌其他职务犯罪,当时的宋墅社区领导班子共有4人,其中3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沦陷大半。

  检察院在通报中指出,众多村官以“塌方式”腐败终结自己的生涯,法制观念淡薄是主要内因。“部分村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较差,怀有上行下效,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在利益诱惑面前心态失衡,纯粹依趋利本能行事,最终只能如多米诺骨牌一般接连不断倒在欲望面前。”分析还指出,权力运行不够透明,监督缺位则是造成村官“塌方式”腐败的主要外因。由于缺乏对村干部的有效监督,往往是“一支笔说了算”。南京市检院预防局局长林志梅就曾指出,村务政务不公开,村级管理不民主,以及村务财务管理混乱随意性大,让村官在所赋权力环节之内结成各色利益联盟。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