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动车车祸调查 大数据解读生死瞬间

28.06.2015  10:39

  6月20日下午,南京一辆宝马车高速闯红灯,撞上一辆马自达轿车,导致马自达轿车几乎解体,车上两人被甩出车外后当场身亡。就在相隔一天后,无锡一辆轿车撞车后狂奔1公里,沿途又撞翻带倒10多辆电动车和行人,造成5死10伤。先后两起由私家车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让人们心有余悸的同时,也让人们对私家车的安全格外关注起来。 

  随着南京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除了道路拥堵,带来的最大问题是道路交通事故越来越多。那么这些事故中,哪些是最常见的?哪些时段最容易发生事故?我们又该如何避免事故的发生?近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南京多位处理事故多年的交警以及相关专家,给驾驶人安全行车支招,教您如何减少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现状 

  今年前五个月 平均每天发生307起轻微事故 

  “早上出门的时候人还好好的,下午出个事故人可能就没了,这样的事情我们见得太多了。”6月25日早上9点,记者在南京交警七大队见到事故中队民警王钟时,他正在轮值。他已经连续上班24小时了,接下来,还有8个小时的白班。 

  对于南京各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民警来说,都要进行“轮值”。所谓轮值,就是三名民警值班,从头一天早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连续24小时,专门负责处理这一整天发生的比较重大,或者人伤、车损比较严重的事故,两人执勤,一人备勤。值班结束的当天,还要对前一天事故进行处理。一个轮值,就是连续上班32小时。 

  从2006年进入交警这一行,王钟就开始与事故打交道,一转眼,将近10年时间。说起这10年南京交通事故的变化,王钟觉得,事故的类型还是那么多,只不过车型发生了变化。车多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增多了。“从我最早工作时,一天一二百个报警电话,到现在一天三四百个报警电话,总体来说,轻微碰擦事故比较多。” 

  前不久,南京市交管局刚刚公布了南京1月至5月轻微交通事故相关信息。根据数据显示,今年前五个月,南京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共受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4.6万起,平均每天受理达307起。这其中,事故主要以追尾、刮擦、碰撞为主要形态。事故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7时至9时,占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总数的22%。根据现有数据分析,其中16时至18时事故占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总数的20%;12时至14时事故占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总数的17.8%。 

  未能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轻微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驾驶人性别来看,男性驾驶人占79.84%,女性驾驶人占20.16%。 

   十年来 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少了7成 

  2005年,南京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60多万辆。而到了2015年,这一数字已经是原来的三倍多,达到210多万辆,其中汽车超过180多万辆,而增长迅猛的私家车又在其中占据了大头。10年时间里,轻微交通事故连年增加,但重大交通事故的数量却在减少。 

  在南京交管部门事故科工作多年的谢逊回忆,在2004年前,南京市每年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达10多起,而近年来,每年仅有三四起。“一直都很平稳”。究其原因,早些年酒后驾车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自从2011年国家将酒驾入刑后,南京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伤亡人数连年都在下降。 

  与此同时,轻微碰擦事故多了起来。2007年,南京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只要是“无人伤,车能动”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先拍照固定证据和事故损失情况,然后主动撤离现场,双方协商在同一时间去保险理赔中心服务点办理定损和保险理赔手续。眼下,9成以上交通事故都是通过快速理赔的方法处理的。 

  这一说法在记者探访南京交警七大队事故中队时也得到了印证。25日早上,从6点25分至9点钟左右,该大队共接到了53起报警电话,绝大部分都从快速理赔中心分流掉了。当天上午,直至11点,也没有发生一起需要交警勘查现场的事故。 

  “所有的报警事故,最后到我们手上的,一天也就二三十件左右。”王钟告诉记者,真正要事故民警出面处理的事故,多半是人伤比较严重、驾驶人双方比较难协商的,还有就是一些重大事故。不过虽然数量不多,但处理起来往往费时费力。“跟前些年相比,原先摩托车事故比较多,这些年逐渐转变成电动车事故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人伤、死亡的事故,很多都与电动车有关。” 

   数据分析 

  1新手引发事故 

  依然较多 

  据今年公布的2014年事故数据分析显示,驾龄3年以下的驾驶人引发的事故占机动车事故总起数的32%,驾龄6至10年的驾驶人引发的事故占机动车事故总起数的30%。3至5年驾龄的驾驶人引发的事故呈现下降趋势,10年以上驾龄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低。 

  交警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新手”驾驶经验不足,临危判断能力弱,处置能力差。“每个人都是从新手过来的,希望老司机对新手要宽容些。”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他上路执勤,经常能看到一些老司机,跟在新手后面摁喇叭,这样做反而会适得其反,会让新手的心理更加紧张,他要么急加油门,要么左闪右躲,反而容易引发事故。而对于6至10年驾龄的司机引发的事故依然较高的原因,交警剖析,这很有可能和心态有很大关系,从新手走了过来,自认为驾驶技能有很大提升,在道路上驾车随意性增加,交通违法行为增多,导致引发的交通事故仍然较高。 

   2 25.19%事故 

  由于恶劣天气导致 

  恶劣天气一直是引发事故的一个诱因。采访中,一名多年从事事故处理的民警告诉记者,恶劣天气导致路面安全系数降低,类似事故每年比例都不小。2014年,在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中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25.19%;在潮湿、积水、冰雪、泥泞等安全行车条件差的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14.71%。 

  交警分析:恶劣天气易出现视线受限、路面湿滑等干扰驾驶人行车安全的隐患。如:雪天行车,飘洒的雪花使驾驶人视线受到影响,路面积雪阻碍正常行车,即使雪停了,但阳光强烈反射容易导致目眩,造成驾驶人视力疲劳,影响安全行驶。冰雪天路面结冰,轮胎附着系数降至最低,致使车辆不具有抵抗侧向力的足够能力,很难保证平衡,导致车辆侧滑、甩尾、掉头,失去控制。但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律观念薄弱,安全意识差,无视可变情报板和标志牌上的限速警示,故意违反限速规定,造成事故隐患;还有的驾驶人缺乏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或思想上麻痹大意,遇到紧急情况惊慌失措,操作不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 

   3 下午5点至晚8点 

  事故多发 

  2013年相关数据显示,19时至20时特别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也位居全天各时间段首位。而到了2014年,这一时段有所延长,从17时至20时,发生事故起数、致人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的21.98%、21.42%,发生事故率高,损害后果也最严重。 

  交警分析:一天内在17时—20时,正是光线由明转暗的时段,驾驶人的视线易受到影响,不能及时准确对路面情况进行判断。“还有少部分驾驶人不能及时打开行车灯或者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这也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一位长期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分析道。此外,在这个时间点,大部分人都工作了一天,身体较为疲劳,注意力也不大容易集中,回家心切,驾车疏于安全行车,因此也导致此时间段事故高发。“除了上述原因外,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和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集中。”一位交管人士说。 

   4 近5成交通伤亡事故 

  涉及电动自行车 

  截至2014年底,南京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265万,远远超过机动车。根据2014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统计,发生在南京市城区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48%涉及电动自行车。 

  交警分析:在城区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几乎天天都有,闯红灯、骑快车道、逆向行驶成了电动自行车最多的三个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引发此类交通事故的重要隐患。此外,由于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超速行驶,一旦发生碰撞,由于冲击力较大,加上电动车制动条件差,驾驶人无防护,往往伤亡惨重。对于这类事故的根源,交管人士分析,关键还是在于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和从众心理。 

   5 “坏习惯” 

  易引发交通事故 

  从发生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上看,驾驶人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行为的“小毛病”、“坏习惯”排在了引发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首位。 

  交警分析: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较为常见,也很容易被开车人忽视。此类行为不分男女司机,都会存在,也各有特点。在他们遇到的事故中,男司机往往会边开车边低头找烟找打火机,而让女司机分神的事情则比较多,有找餐巾纸的,有吃东西的,还有边开车便化妆的。驾驶员在开车找东西或做其他与驾驶无关的动作时,将视线从前方挪到车内,思想上也自然分了神,特别容易发生追尾等交通事故。 

   6 不遵守交通规则 

  事故早晚会发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民警处理的事故中,其实很多是可以通过驾驶人自身提高安全意识来避免的。“一个事故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如果自身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么早晚会发生事故。” 

  交警分析:“交警之所以要对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开罚单处罚,目的关键不在于罚款,而是要对其安全负责。”一位多年处理事故的老交警表示,驾驶人应当首先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如果自己都对自己不负责,事故迟早都会找上你。他认为,在行车过程中,市民首先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其次不要过分依赖红绿灯,再次就是要养成一些良好的行车习惯,开车时保持良好的心态,切忌不要开斗气车,尽可能与人方便。 

   专家观点 

  以立法推进交通文明建设 

  据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介绍,公安部经过多次调研与论证,拟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订。顾大松认为,“我国已经进入机动化时代,需要系统地以法律措施推进交通文明建设,这也是道路交通法必须系统考虑的原因。” 

  他举例称,南京一直在推行“礼让斑马线”等措施,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很难让广大驾驶人从“外在”礼让转化成“内在”礼让。换句话说,很难养成为一种文明习惯。电动自行车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电动车虽然是非机动车,可在实际行驶中,电动车的车速已经远远超标。对于这类车辆,是不是在肇事后,可以视为机动车来处理等等,都需要立法给予重点关注。 

  因此,对于交通文明建设的推行,需要系统化地进行考虑,以立法推进文明交通的建设,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