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今年底前, 所有药品都要印上“身份证”

03.03.2015  13:34

   本报讯 (记者 刘有仪) 昨天,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文件称,今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制剂品种出厂前都要打上“身份证”,市民用手机扫一扫,就能查到药品的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及批准文号有效期等信息。同时,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都将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等所有环节将在这一平台上接受食药监部门的全程监控。

  据介绍,目前,国内仅有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二类精神药品等4类高风险药品被纳入电子监管,加印了由20位数字编码组成的、被称为药品“身份证”的中国药品监管码。市民只要用手机扫一扫,就能查到药品的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及批准文号有效期等内容。

  “除了这4类药品,其余药品还没有做到这么‘先进’,只能通过药品包装上的文字了解其相关信息。”市食药监局介绍,这给假药制造留下了空间。按照最新规定,今年底,所有药品出厂前都必须打上药品监管码,让假药无处遁形。

  据介绍,除了辨别假药,电子监管码还可以用来追踪药品流向。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在进货、出货时,只要对着编码扫一扫,其进销信息就会及时反馈到监管网上。目前南京药品批发企业已全部进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而1600多家零售药店中只有600多家在电子监管系统内。今年底前,剩下的1000家零售企业也将全部入网。

  “这样,我市将实现药品生产、批发、流通等环节的全程‘可追溯’。”市食药监局说,未来“可追溯”系统还将延伸到每一个患者身上。市民只要是通过医保卡在药店买药,或者在药店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一旦发现“问题药品”,食药监部门就可以最快速度通知到患者,停药或采取其他措施。

  据悉,按照文件要求,南京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正在准备进行生产线的改造和相关数据的采集上传,以确保年底前这一工作的完成。

                                                                                            (南京日报,2015年3月3日,A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