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800元下娇礼南京新娘当场逃婚 被新郎诉至法院

24.09.2015  18:46

  新华报业网讯 婚礼当天,只因男方没给付800元的下娇礼,女方便气愤逃离婚礼现场。为此,男方速将女方告到法院,称女方的行为让他颜面尽失,精神上也受到严重伤害,故诉至法院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并支付精神赔偿。

  日前,南京市溧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男方诉请进行了酌情认定。

  2013年,家住溧水的小赵和小丽经人介绍认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认识不到一年,两人便领证结婚,之后按照农村习俗办理酒席。可在酒席当天,两人却闹掰了。

  婚礼当天,双方亲戚都如数到场恭贺。可到了拜堂的吉时,却迟迟不见女方下车。男方家人上前询问,原是女方要求索要800元下娇礼。这800元到底给还是不给,男方一直没有明说,只让女方先下车拜堂。可女方哪肯依,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最终,女方气得逃离了婚礼现场。此后,男方及其亲属多次找女方及家人沟通,可女方坚持不愿再见男方。

  双方的感情是无法再延续了,让小赵耿耿于怀的是,他所付出的彩礼,实在不甘心竹篮打水一场空。为了讨回彩礼,他将小丽告上了溧水法院,并要求支付精神赔偿3万元。

  听到小赵将自己告上法庭,小丽却连连叫屈,称精神上受伤害的明明是她。小丽说,是小赵没有诚意娶她。酒席当天,她只是按照农村习俗要求他给付800元的下娇礼。没想到他不但不肯给,还对其发火,甚至动手将她家人推倒在地。除了这些,小丽对小赵婚前的种种行为也表示寒心。小丽表示,婚前她已经怀孕,可小赵却不高兴,还坚持让她打掉腹中胎儿,若不肯就以分手来要挟她。“他根本就不是真心实意的,若是有心,那么多彩礼都付了,还在乎这800元吗?”小丽委屈地说道。

  而小赵却表示,他已按照农村风俗给付女方彩礼,少说也有10多万,婚礼当天800元的下娇礼都是小事。再说,他已经多次向小丽赔礼道歉,可对方依然不买账,当着百十位亲朋好友的面离开婚礼现场,将他置于尴尬的境地。此后,他想方设法与小丽沟通,她不是不肯见就是手机关机。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小丽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擅自将腹中胎儿打掉,严重侵害了他的感情,这3万元的精神赔偿要得一点也不理亏。

  关于小赵要求小丽返还彩礼的诉请,在具体返还数额上,法院考虑到双方已按农村习俗订婚,且在订婚后又按照农村习俗在当地召集亲友摆酒举行结婚仪式,解除婚约对双方无论情感还是财产均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在彩礼返还上应酌情予以体现。综合考虑双方家庭状况,酌情认定小丽返还小赵彩礼22000元,并判决双方离婚。但对小赵要求小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纪树霞 通讯员 张飞飞

编辑: 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