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放开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 实行企业自主定价

07.08.2015  15:34

  中国江苏网8月7日讯(记者 郭蓓)记者今天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价格改革要求,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南京市自8月10日起,放开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放开后,由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情况自主制定。

  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物价部门将重点加强对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管。对经营企业来说,应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遵循公开公平信用原则,合理制定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进行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价格放开后,相关价格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对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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