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摊贩砸西瓜阻城管执法 学者:暴力抗法当罚

07.07.2015  08:29
现场视频显示,摊贩自己搬起西瓜砸向地面

  人民网南京7月6日电 (朱殿平)摊贩占道经营,城管上前取缔;摊贩自砸西瓜,城管无奈离开……这样的一幕近日又在南京街头上演,因为摊贩砸瓜给周边交通造成不小影响,城管队员无奈暂停执法。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毅表示,这种以砸西瓜阻碍城管正常执法的行为应当由城管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予以严肃处理,否则“一执法就砸瓜”成了常态,城市管理将成一纸空文。

  闹剧:城管取缔占道经营摊点 被摊贩砸瓜击退

  6月15日上午,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一西瓜摊主因不满意城管安置的卖瓜摊点拒绝离开,为阻止城管执法,将自己摊位上摆放的西瓜当场砸烂。相似的一幕上周又在南京街头上演。7月3日下午2点左右,在南京秦淮区卡子门立交桥下面的涵洞里,有4个西瓜摊位占道经营。秦淮区中华门街道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劝离无效后,对西瓜进行暂扣,摊主一怒之下开始砸瓜。

  记者掌握的现场视频显示,摊贩们抱起大西瓜,直接朝马路上扔去,西瓜在落地瞬间四分五裂,地面上全是炸开的西瓜瓤,西瓜汁横流,现场一片狼藉。在此过程中,还有摊贩站到路中间,拦停了一辆公交车,并在车前砸瓜,一度造成交通拥堵。

  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摊主的行为危害到道路的通行安全,执法人员暂时停止了取缔瓜摊,街道城管部门随后安排人员打扫现场,清理路面。而摊贩们在用砸瓜的方式“逼退”城管后,又继续经营西瓜生意。

  尴尬:最高处罚仅200元 暂扣的西瓜还得开空调存着

  在采访中,秦淮区中华门街道城管中队的执法队员王兴介绍,他们此前已经对这些摊主多次劝导,请他们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直到7月6日下午,也就是“砸瓜事件”发生后第三天,城管部门再次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他们还是不在乎”。据介绍,城管部门对此类占道经营行为最高也只能罚款200元,无法起到震慑作用。还有摊贩表示,城管敢来执法,他们就砸瓜,还要发到网上,博取市民的同情。

  最高罚款200元的规定,出自2003实行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营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除了罚款金额有限,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还出现了另一个尴尬。王兴说,他们一般不希望出现暂扣情况,但对多次不听劝阻的只能进行暂扣并进行处罚。而像西瓜这样的易腐易烂物品暂扣后,城管部门还得将它们全部搬进空调房保存,避免腐烂。

  破题:砸瓜属广义上的暴力抗法 公安应处理

  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毅教授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城管队员对占道经营的西瓜摊点进行制止合情合理,没有问题,这是严格执法;而摊贩自砸西瓜,阻止城管执法工作的继续进行,已经属于广义上的暴力抗法,公安部门应当配合处理。

  “城管队员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他们乱砸西瓜且逼停公交车等行为已经影响到了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门应当出面联合制止。如果他们继续不听从管理,则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依据扰乱公共秩序予以拘留。”王毅认为,城管部门因此暂停执法的行为有些不妥,而应当坚持严格执法不放松。

  “我们也很困惑,在执法力度上有欠缺,对待这些问题处理方法不是很多,摊贩砸瓜我们也只能口头劝阻。”王兴说。对此,王毅认为,城管部门的做法从情理上说虽然可以理解,但是从法律意义上看,这样有可能反倒纵容了摊贩们的暴力抗法行为,且影响恶劣,会引起其他人的效仿。他建议,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可邀请公安部门来一起执法,阻止暴力抗法行为再次发生。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