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55

25.04.2016  13:12

      5月1日起,共五章计67条细则的《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开始实施,这也是南京市第一个针对未成年人的地方性保护法规。昨天上午,南京市民政局、团市委主办,市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市妇联和11个区民政局及9个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在山西路青年广场举办“保护儿童,关爱成长,远离伤害”宣传活动。同时,全市11个区设立的1235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开通,市救助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14年,南京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底通过“未保条例”,围绕流浪乞讨、监护缺失、留守流动、家庭暴力、特殊困难等五类困境未成年人,在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方面探索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难题。“今后,孩子不仅在学校和社会上遭遇困境,包括在家受到家长暴力、父母或监护人责任缺失造成生存危险的,将因为提前建档进行监测,而会被提前介入帮扶及施救。”记者了解到,《条例》涵盖的人群包括流浪儿童、弃婴、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针对困境未成年人制定了分类标准、评估细则,开发出台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的信息平台。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群建档管理,录入信息系统,落实走访责任、跟踪监测,实施分类帮扶。

      据市未保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在11个区设置了135个社区未成年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未成年人的日常保护和服务,包括对困境人群进行排查摸底、跟踪对方、组织社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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