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市区两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 确保法外无权

10.02.2015  15:03

  近日,南京市政府2015年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明确,南京将建立和公布市区政府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确保“法外无权”。同时规定,出台重大决策须经五个法定程序,一旦决策严重失误将追究行政首长等人员法律责任。

  涉及民生的立法要听取公众意见

  根据意见,南京将推行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五个法定化”,建立并公布市区两级政府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确保“法外无权”。

  今年将全面清理各类资质资格许可、部门自行设立的评比达标表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在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方面,将通过公众意见征集、人大建议征询、政协民主协商,提高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质量。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根据不同立法,实行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多个部门联合起草、委托第三方起草等不同模式。同时坚持开门立法,所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一律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民生的,采取公开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重大决策出台要经过“五道关

  今后,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须经五个法定程序,这与省里的规定一致。

  根据意见,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法制部门列席会议。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备。

  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大幅减少市区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网络空间、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

  重点问责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

  意见还明确,将严格行政问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细化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程序,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的问责重点,要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因违法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将加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

  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