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药监发布新食安法宣贯及落实情况

09.12.2015  21:17

  中新网南京12月9日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2015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12月9日,在南京市食药监局举办的新食品安全法宣贯及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较09年生效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最大的亮点用两个字来概括:一是新,二是严。

  据悉,在“”的方面。新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了50多条,对现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新法增加了一些新的理念、新的制度、新的机制和新的方式。旨在破解食品安全难题。以监管制度为例,新法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贡献褒奖制度、特殊食品监管制度和食品安全约谈制度等20多项。

  在“”的方面。新的《食品安全法》贯彻了中央的“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二是提高了财产罚的数额。最高的财产罚数额可以达到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的30倍;三是增加了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比如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四是加大资格处罚力度;五是对“累计”加重处罚。有些企业过去讲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新法规定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如果一年之内累积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警告、罚款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六是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通过多种责任连带形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担当;七是加大惩罚性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直接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10倍价款,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这是惩罚性赔偿金,如果不足1000元的最低赔偿1000元。八是确立首负责任制,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二、开展新食安法宣贯工作情况

  新法新增了很多条款,对老法70%内容作了修改,变化很大。对执法者来说,只有充分了解这些内容,才能更好地依法行政。对食品从业者来说,只有熟悉这些规定,才能够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获取正当的经营利益。为此,为深刻领会新食安法精神,我局按照国家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新法宣传贯彻活动。我们制定了关于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的方案。方案将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分安排部署、宣传培训、督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从监管人员、食品从业者、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分层次、大规模组织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使新法内容为执法者掌握、从业者熟悉、社会公众知晓,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食品安全法治氛围。新食安法宣贯工作坚持“全覆盖、多渠道、保质量、重实效”的理念,突出了“四性”:

  突出全面性:全市各食药监部门制定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逐级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监管人员学习培训,9月上旬,市局举办一期市本级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班。9月底之前,各区局举办本区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班,确保执法人员全员参训,使每一名监管人员全面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并加以运用。在市、区两级政务网站设立了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便于公众对新《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的查询,使公众第一时间掌握法律法规暨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突出实效性:食品生产处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开展了“送法进企业”的宣贯活动,帮助指导企业积极推进法制教育化建设;为落实新《食安法》教育培训,出台了《南京市食品生产从业人员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管理办法》,配套研发了《食品生产人员机考系统》,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进行集中考核并公布成绩。

  突出针对性:食品流通处举办了大型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门店食品安全培训班,12家连锁企业门店负责人共计800人参加了培训。市局餐饮处组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以及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近15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保化处组织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部分经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区局的保健食品监管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共约120人参加了保健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法》培训班。

  突出创新性:本次食安法宣传立足宣传模式的创新,通过“传统媒体+技术产品+新媒体推广”,首次尝试以开发技术产品的手段H5(可视化微网页)以及新媒体的推广方式宣传《新食安法》。本次活动制作出的H5结合了食安法的亮点及中秋假日主题。通过@南京食药监微信、@南京日报微信、@南报网微信、@发现南京微信等多个微信平台进行发布,其中南京日报单个平台粉丝就达60万,使我们的活动起到了很好的推广效果,也为@南京食药监微信有效获取关注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我们还根据新《食安法》的知识亮点设计了100题小知识题库,在“南京食药监”微信平台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通过网站、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鼓励市民关注局微信、答题抢红包,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新食安法》推广及覆盖人群,不少于30万人次。

  三、采取多项举措,加强食安法落实工作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针对新法修改意见并结合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我局办迅即行动,围绕新法修改意见有的放矢地作出了相应部署,借助新法出台契机开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全新局面。

  1、新法规定:全面加强食品展销会食品安全监管

  ★第六十一条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贯彻措施:

  (1)强化制度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南京市食品展销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展销会举办者、食品经营者、行政监督职责等进行严格规范。

  (2)强化入场资格审查。实行展销活动登记备案制,落实展销会举办者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落实展销会参会经营者主体资格,严格审查许可证证件,落实场地出租方、主办方、参展方责任。

  (3)强化展中监管。展销会期间随机抽查入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把入场展销食品质量关口,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贯彻措施 :为全面推进我市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守信收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效能,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运用与联合奖惩,我局在多次调研学习的基础上,出台了《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在信用评定及黑名单制度中,实行12分累计扣分制,对失信企业按失信程度对应的扣分值在三年内进行信用分级评定,将失信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失信程度逐级递增:扣分累积为0分至2分(含),为一级失信;扣分累积为2分至7分(含),为二级失信;扣分累积为7分至12分(含),为三级失信。一个信用周期内,主体信用扣分累积满12分后(超出12分以12分计)被锁入“黑名单系统”的,不再进行扣分累积。同时采取信用约束、信用修复措施。按照主体信用评定的不同等级,分别采取信用约谈、加强日常检查频次、加大抽检力度等不同的信用约束措施。被锁入“黑名单系统”的主体向社会公开曝光,不为其招投标等活动出具无违法情况证明,提示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注意或者采取相应措施。失信主体如存在非因主观故意,在合理期限内主动采取整改措施,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失信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等情况,可以向所在辖区局、市局相关处室申请修复信用。

  3、新法规定: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贯彻措施:2015年初,全市进行了熟食卤菜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卤菜行业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化管理、原料来源管理、监管措施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门店、小制作特别是熟食卤菜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今年我局结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出台了《全市“食品四小”规范提升行动暨熟食卤菜生产经营整顿规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食药安全办〔2015〕27号),将用2—3年时间开展“食品四小”规范提升行动暨熟食卤菜生产经营整顿规范行动。以整顿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门店、小制作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其安全管理水平为重点,突出熟食卤菜生产经营整顿规范,通过2—3年的努力,使“食品四小”、特别是熟食卤菜加工点及销售店基本达到产品原料渠道清楚、来源合法、标签标识清楚正确,从业人员经过健康体检,知晓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生产经营场所及工具干净整洁,做到“能看、能走、能闻、能触”;卤菜店基本达到源头可追溯,建立一票通(送货单)制度。同时为着力解决全市小作坊整治难(难发现、难改造、难取缔)的问题,引导帮扶一批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规范取证,计划今年年底前有小作坊的区局至少建设1个以上示范点,到2017年年底全市至少建设200个示范点。

  4、新法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贯彻措施:为进一步健全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新食安法社会共治的监管理念,我局制定下发了《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指导意见》。通过开展工作站建设,搭建起政府、企业和第三方组织三方共治的平台,建立第三方组织管理机制,依托餐饮服务集中区现有的管理机构或管理公司,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站,通过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监管部门共同监管企业、服务企业、联系企业,实现对餐饮企业的长效、常态管理,实行“统一架构、统一挂牌、统一职责、统一台帐”管理。据统计,目前全市已陆续建立食品工作站18家。

  5、新法规定: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贯彻情况:近年来我市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调查、现场移送、共同追查”的协作办案机制和借鉴兄弟省市创新做法的基础上,市局与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南京市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该办法对我市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专项会议、案件移送、联合办案和督办、信息通报和宣传等事项均予以明确。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联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了一大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仅2014年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57件,3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 “8.28”网络制售假药案” 等一批案件被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2015年鼓楼区市场局联合公安破获“南京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国家公安部、国家食药总局双挂牌督办。(罗渐)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