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14.03.2015  12:03

  日前,南京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南京市将通过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机制、推行九年制学校建设标准和办学标准、建立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制度等多项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南京将进一步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布局,引导热点学校向新区、郊区规划布点,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以区域集团办学、就近兼并、跨区域托管等方式多形式推进办学联合体,2015年底前,全市名校办分校达30所,托管学校达98所,兼并学校达6所,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0%。


  今年南京市将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秦淮区、江宁区试点成立区教师教籍管理服务中心,实施编制、岗位“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全市符合条件的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5%。


  南京市将吸引社会资本举办新建高中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培训机构,今年南京外国语学校雨花分校将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设立。同时,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社会力量捐资激励等制度,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供给,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力争今年公办及民办惠民园就读幼儿比例达到70%。


  今年全市计划培育50所育儿园,发展20个有特色的计时制亲子园,规范一批婴幼儿看护点。


  部分小学学区与初中学区直升对接,小学毕业直升对口初中。在此基础上探索九年一贯制对口升学,推行九年制学校建设标准和办学标准。


  今年,南京市将继续深化中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制度,推进建立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