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原教育局局长受审

25.08.2015  19:40

  24日上午9点半,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原局长盛明珠受贿一案,在南京中院第二法庭开庭。庭审中,盛明珠对自己7笔受贿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给予减轻处罚。公诉人对盛明珠给出6至8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1962年出生的盛明珠,今年53岁。从2006年起至2014年,她一直担任浦口区教育局局长。据检方指控,盛明珠在担任浦口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先后7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9万余元,美元1万元。

  7笔被控受贿中,前两笔是为3名新老师招录提供帮助。另有两笔涉及学校工程建设。还有两笔都与人事变动有关。第六笔发生在2009年至2013年,为王某某竞争上岗提供帮助,收受王某某贿赂2万元。第七笔发生在2012年下半年,因其他事项为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万美元。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盛明珠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应从轻处罚,建议量刑6至8年。辩护人则对盛明珠做出了罪轻的辩护,认为盛明珠自首并如实供述,且能积极退赃,而且有病在身,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宜从轻处罚,请求判处盛明珠有期徒刑6年。在最后陈述阶段,盛明珠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院对自己减轻处罚,让自己早日回归社会。法庭没有当庭判决,案件将择日宣判。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