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宗局举行“向宪法宣誓”活动

05.12.2014  19:20

  12月4日,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南京市民宗局举行“向宪法宣誓”活动,以此形式彰显南京市民宗局全体人员忠于宪法、恪尽职守,在自己岗位上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信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以这样一种特殊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