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理念、造氛围、抓重点、重沟通 南京市检察院“108号探案”平台开启

01.12.2022  10:02

  11月17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举行“南京检察案例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学者,上海市虹口区、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资深检察官,省烟草专卖局、南京市法院、公安、律协等单位专家等50余人,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参加活动,并举行首期“108号探案”研讨活动。

  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蒯建欣介绍,新成立的“南京检察案例研究基地”,依托“108号探案”等平台,旨在针对当前检察实践中疑难或新型的个案类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正确理解和适用等问题开展研讨,并发掘和培育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

  “108号探案”中的“108号”取之于市检察院所在地秣陵路108号,“108号探案”研讨活动计划每季度举行一次,可由市院承办,也可根据选送案例的情况由各基层院承办。参加人员以南京市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干警为主,适当邀请高校专家学者、本市其他政法单位、外地相关政法部门等同仁参与研讨。首期“108号探案”研讨活动主题为“非法经营电子烟的法律适用问题”,分别从“电子烟的类型及其行政法规制”“非法经营罪中‘国家规定’的理解”“无证经营电子烟能否认定非法经营罪”“罪数关系及罪名界限问题”四个单元对电子烟的行政法规制到刑法相关规定的理解适用进行了深入研讨。

  据悉,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5个、典型案例29个,省院公告案例、典型案例等40余个,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位于全国前列。南京市院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案例培育推介宣传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培育和编报工作办法》,坚持“树理念、造氛围、抓重点、重沟通”四项案例工作方法,建立“研究室+业务部门”“案例培育+案例应用”“基地+平台”三项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南京检察案例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