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检察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

22.03.2023  10:21

  去年12月,江苏省南京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南京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的决定》,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作出了部署、指明了方向。

  3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上发布了《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出台5个方面、126项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市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大部署,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的工作意见》,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主要内容

  《工作意见》共18条,分为五个部分:

  强化检察担当,增强服务大局使命感和责任感

  深刻把握“四个必须”的明确要求,服务保障“四个走在前”的重大任务,围绕南京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实践引领者的目标定位,进一步找准找实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发力点。全面充分履行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稳企业、促发展、护民生各项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保驾护航。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更高水平平安南京建设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军人军属权益。统筹做好金融犯罪依法办案、追赃挽损与矛盾化解工作,助力防范经济金融风险。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探索构建轻罪治理机制,结合办案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做优检察服务,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充分运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完善合规配套制度,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发挥“1+13”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盟作用,依法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探索开展涉知识产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加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司法保护力度,服务数字经济发展。

  办好检察实事,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践行人民安全宗旨,认真办好食品药品、劳动、社保等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常态化推进养老诈骗打击整治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持续做优生态环境检察,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公益诉讼履职,聚焦法定领域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新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行动,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

  锻造检察队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紧扣全省检察机关“走在前、争第一”目标要求,不断创新履职方式,创优服务举措,以“四敢”精神引导激励全体检察人员在服务南京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敢为善为,着力打造符合南京发展实际、彰显南京检察特色的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