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印发实施

09.10.2016  02:33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我市档案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实际,我局制定了《南京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简称《规划》),并于近日印发实施。

  该《规划》是我市未来五年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对象和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工作措施,组织领导共6个部分,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规划》指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面向全社会、覆盖各领域。档案普法工作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档案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各行各业人员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完善档案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市、区档案局馆工作人员每年法治学习培训不少于40学时。要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 “6·9”国际档案日、“9·5”《档案法》颁布日以及“12·1”《南京市档案条例》颁布日等主要纪念日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大力举办档案公益性活动,吸引青少年走进档案馆,感受档案文化,引导其树立档案意识和强化档案法治观念。要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方式方法,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应用力度,构建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网络普法联盟”。通过举办大型展览、广场咨询、拍摄普法宣传片、动漫、微视频等途径开展档案普法宣传,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结合,提高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