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20.01.2020  02:01

        新华网南京1月19日电(孙星星)近年来,南京市城市建设与改造不断进展,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对建筑垃圾的处理,传统的方式就是填埋,而大量建筑垃圾填埋处置,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

        2019年12月,《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正式步入法治轨道。

        2019年破解建筑垃圾“围城”困境

        结合南京实际情况,立足当前规模化设施短期内无法建成运行的情况下,采取临时就近处置方式。2019年,全年合理布局运行16处临时固定设施厂,全年实现近300万吨建筑垃圾再利用,节省了约180万立方米填埋场空间资源,近亿元运输和填埋成本。

        目前,南京市已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纳入全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共规划布局9处规模化固定设施,其中3处固定式规模化设施已推进建设,高淳区的南京路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开工建设,江北新区的南京首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市城建集团城东等大型资源化利用设施厂已立项,正在开展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

        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涉及部门、领域、专业众多,为切实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理念得到贯彻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新突破,南京市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1个政府规章+1个实施意见+2个配套文件+3个技术导则,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

        据悉,南京市于2019年12月正式发布政府规章《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我市长期工作要求,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关管理、考核和经费保障机制”,从设施建设、源头管理、分类利用、产品应用和市场规范等五个方面针对性地进行了立法设计,提出了工作举措。

        “互联网+”创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针对装修垃圾处置难点,南京市创新采用“互联网+”分类收运储方式。将通过装修垃圾试点项目建设和运行,探索从源头分拣、分类堆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管理模式,努力解决各项问题和难点。

        从前端分类收集和末端处置两个环节开展装修垃圾试点工作,采取分类收储、专用车辆分类运输、专业处置、“互联网+”收运储集中管控的方式处理装潢垃圾。具体将装修垃圾分为绿、白、蓝三类,装修固体垃圾(可再生类)放入绿色箱体,玻璃、木材、金属放入蓝色箱体,塑料、泡沫、石膏放入白色箱体,通过垃圾分类员现场指导,实现源头分类,车联网调度,回收再利用。

        同时,结合智慧工地、渣土两票制等监管平台搭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运输、处置到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监管。该监管平台由1个中心+6个模块组成(1个中心:建设、城管、交管等部门的信息交互中心;6个模块:申请管理、工地监管、运输过程监管、处置终端监管、建筑用品利用平台、数据大屏监管),最终实现实时监管、全流程监管和决策分析三大功能目标。

        通过这些举措,南京市将在建筑垃圾监管大数据的基础上对各种指标和数据统计分析,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