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广电集团原副台长陆群 被控受贿56万元

01.09.2015  11:28

  昨天,市广电集团原副台长、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陆群涉嫌受贿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7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达56万元。

  庭审中,陆群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他供述称,因为自己在电视剧采购等方面有“决定权”,这才能收到来自南京、苏州、北京等多地影视制作公司给的“感谢费”。2007年,一家影视公司在南京举办电视剧研讨会,陆群所在的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曾购买过这家公司的电视剧,会议期间,为了表示对陆群的“感谢”,主办方送了陆群一盒“茶叶”,里面装有5万元现金。

  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6年间,陆群共收受了10名影视公司负责人给予的多笔“感谢费”,单笔在2万元至7万元不等,合计56万元。

  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张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