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主要领导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6.11.2016  00:04

  11月8日,江苏省委副书记、南京市委书记吴政隆在市档案局上报的有关工作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抓好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落实”。11月13日,新一届市委常委分工明确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分管档案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南京市于2015年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5]8号),为南京档案事业发展理清了思路,确立了目标,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南京市档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后,市委主要领导即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进一步健全南京市档案工作领导体制,是对我市档案事业发展有力推进,也是对全市档案工作者的关心鼓励。

  南京市档案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部署,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新形势档案工作意见和我市《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奋斗目标,加大档案依法治理力度,推进档案工作“三个走向”,全力留存城市记忆,不断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