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初中”建设

04.01.2017  22:01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南京市决定用3—5年时间建设一批“教育现代化初中”,并将发挥其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全市普通初中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南京市制定《南京市“教育现代化初中”建设标准(试行)》,对“教育现代化初中”办学思想、办学条件、管理水平、队伍建设、质量建设、办学绩效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创建要求。对申报成功立项“教育现代化初中”的学校,南京市将给予学校建设奖补资金,区级教育主管部门须1:1配套。
  对经确认的“教育现代化初中”建设立项学校,南京市将建立三年跟踪年审制度。年审重点考核包括:规范办学行为、特色课程建设、德育活动开展、教师队伍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质量监测评价等方面。年审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对优秀和合格等第的给予每年平均每校50万元的绩效奖励。基本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教育现代化初中”建设立项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