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启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28.10.2014  10:57

  下月起,南京市民如果遇到流浪乞讨、监护缺失、留守流动、家庭暴力、特殊困难等5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可统一拨打12355热线请求救助。23日起,南京市启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这次试点工作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象为基本权益失去保障或受到侵害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流浪乞讨、监护缺失、留守流动、家庭暴力、特殊困难等。其中,“流浪乞讨”是指正在流浪乞讨,或有流浪乞讨经历,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以及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指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戒毒、重病、重残、失踪,或父母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有上述情况,失去有效监护的未成年人。


  “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则指父母双方长期外出,缺乏关爱的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指遭受虐待、暴力的未成年人。“特殊困难”指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或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以及部分涉案未成年人。


  这次试点拓宽了救助范围,突出多部门协作,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公安、工会、团委、民政等救助热线统一为12355,从下月开始,市民遇到上述5类“困境未成年人”,可以统一拨打上述热线要求救助。


  南京市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设立公益创投项目,培育孵化民办保护机构,共同救助未成年人。


  下一步,南京市将依托市救助站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对试点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另外,南京市还将推进与国际救助儿童会建立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模式项目合作,吸收国际机构专业力量的支持,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