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奖励扶持资金试行办法

04.07.2017  19:26
        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民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乡村民宿业规范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旅游委会同南京市财政局于近期制订并发布《南京市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奖励扶持资金试行办法》。
        《南京市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奖励扶持资金试行办法》中的主要内容包括:职责与分工、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式、奖励标准、申报条件、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
        奖励范围是对加入“南京智慧民宿服务平台”的乡村民宿经营户和在“南京智慧民宿服务平台”所有上线运行乡村民宿经营户中全年入住率前10位进行奖励。
        奖励标准一是上线运行奖励,对加入“南京智慧民宿服务平台”的乡村民宿经营户一次性奖励0.5万元,二是经营奖励,在“南京智慧民宿服务平台”所有上线运行乡村民宿经营户中全年入住率前10位的(含第十名),每户给予年度6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