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实行通借通还 统一收费标准

14.04.2015  11:58

        目前,南京市共有公共自行车1.6万辆,分布在主城区、江宁、江北、高淳和溧水5个区域,一直以来,各区域公共自行车各自为政,各办各的卡,各收各的钱,租车卡不能通用,也不能异地还车,给市民带来不便。

    南京公共自行车公司由公交集团出资组建,统一负责主城及江北新区公共自行车运营。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公共自行车公司,负责各自行政区内公共自行车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由南京公共自行车公司制定颁布统一的技术标准,实现全市一卡通。

    主城区的公共自行车站点、服务中心建设及车辆购置费用,市财政已安排相应经费投入,并对江北公共自行车的建设等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江宁、溧水、高淳3个区的公共自行车相关建设费用,由所在区财政投入。

    在获财政投入同时,市自行车公司还被授予广告特许经营权,对主城公共自行车站点灯箱、车桩、车身、服务亭及其他附属载体的广告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作为运营经费的重要来源。其他各区也参照主城实行。对确需建设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市政府还将给予土地划拨支持。

    本月起,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收费标准全部统一,市民通过办理公共自行车卡或使用市民卡、公交卡等,到公共自行车服务点交纳押金250元及预交费50元,即可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手续。公共自行车实行2小时内免费,第3个小时收费1元,第4个小时及以上每小时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