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南京居住证持有人可凭证在南京申办出入境证件

06.04.2016  10:20

  记者从南京警方获悉,自2016年4月1日起,南京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可在南京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南京本市户籍居民一致。

  据介绍,目前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18个省(区、市)可以执行该便利措施。仅需多提交本人居住证以证明在当地长期居住,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无需提交户口簿。

  对于一般的申请人,由南京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因私出入境证件。对于其中不同意签发的,由南京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通讯员宁公宣 记者徐宁)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