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南京就提倡“裸婚” 领结婚证是从南京开始的

07.11.2014  12:12

龙虎网讯 你知道中国人结婚最早从什么时候开始要领结婚证?

从太平天国时期,就是从我们南京开始。

由南京市档案局与南京大学中华民国研究中心合作,利用南京市馆藏档案资源,由南京多位专家学者共同编写完成的《南京百年城市史》丛书中,揭秘了南京人婚俗的变迁。从繁琐的婚俗到提倡节俭,在民国时“简婚”甚至“裸婚”就已经是社会提倡的风气。金陵晚报和南京市档案局联合推出的“百年城市看档案”栏目,看看南京的婚俗变化。

太平天国时开始领结婚证

现在结婚要到婚姻登记处领证,那么最早领结婚证从哪里开始?就从咱们南京开始。

南京市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档案记载,太平天国时期,在南京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中,废除了封建买卖婚姻,还从法律上专门设置了“婚娶管”,主管婚姻行政事务,类似今天的婚姻登记处,而且还在中国历史上首次规定:“男女配合须由本队主禀明婚娶官,给龙凤合军(结婚证书)方准”。

这就是结婚证书的雏形。据记载,当时男女从未谋面就结婚的旧习俗,选择吉日的观念以及送聘金等全被革除,只有新娘将下垂的长发挽髻和新郎在夜间率领乐队、轿子等到女家迎娶这两件事,依旧保持着昔日的风俗。

清朝光绪年间就提倡简婚

民国时南京的婚礼趋向简化,提倡在礼堂备证书,由证婚人宣读,介绍人、证婚人、男女宾代表皆有颂词,由主婚人来宣读训词,来宾唱文明结婚者歌。而且记者看到,在清朝光绪年间就提倡简婚,规定“女家不得丝毫需索聘礼”,“男家尤不得以嫁奁不厚遂存菲薄之意。”清朝对婚礼规模也有严格的限制,规定有品级的官员婚嫁,鼓乐不得超过12名,灯不得超过6对,无品级的人,鼓乐不得超过8名,灯不得超过4对。而且规定官民都不许用金银彩礼。

民国时期为了倡导简婚,还由政府倡导进行了集体婚礼。在1935年,在现在黄埔路的钟山宾馆,当年的励志社大礼堂举行了第一届集体婚礼,有73对新人参加,由当时的南京市市长为证婚人,市政府社会局局长为主婚人,中外来宾有400多人。一直到1948年2月,南京共举办了8届集体婚礼。

民国时丈夫出轨就判离婚

民国时期不仅结婚自由,离婚也逐渐自由了,民国前不仅离婚权单方面掌握在男子手中,而且离婚率较低,民国以后,全国的离婚率有明显上升。

从离婚条件上看,民国期间所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规定的离婚条件有9条,分别是:重婚,妻子与他人通奸者,丈夫因奸淫罪被处罚者,对方阴谋杀害自己者,遭受对方虐待与重大侮辱而不堪同居者,妻子虐待丈夫的直系亲属或给予重大侮辱者,遭受丈夫直系亲属的虐待或重大侮辱者,夫妻中的一方已经被对方遗弃者,丈夫出走3年以上且生死不明者。该人士表示,这些离婚条件虽然对于封建时代来说有进步,但是其中仍然保留着对男子非正当性行为的包庇和纵容。

民国南京首届集体婚礼

在钟山宾馆举行

记者在馆藏档案中看到,早在1935年,南京就举行了当时最有新意、最时尚的一场婚礼,只不过,这场婚礼的主角不只是一对新人,而是三十三对。

档案记载,1935年4月3日,响应宋美龄等人的倡导,上海市政府主办了第一届集体结婚,有57对新婚夫妇参加,大受好评。南京市社会局随之作出反应,定于1935年8月10日举行南京第一届集体婚礼。

当时的南京社会局为此做了周密、细致的部署,包括对参加者身份审核(结婚人姓名、籍贯、年龄、职业、家庭状况以及结婚是否征得家长同意、介绍人与结婚人之关系)、服装规定(具体到穿什么鞋,留什么发型)到结婚证书的设计(面向社会征集)、收费多少(缴洋二十元)、场地安排(励志社)、证婚人(时任南京市社会局局长陈剑如)等等。万事俱备后,当年8月10日,“首都首届集团结婚典礼”便在南京励志社,也就是今天的钟山宾馆成功上演。

为什么要举行集体婚礼?根据档案显示,是因为当时“豪华婚礼”太多,所以南京开始倡导“简婚”。

社会局提请举办新式婚礼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本京人口已增至九十余万,生活程度日渐提高,而婚嫁仪式,已日趋奢华,为推行新运,提倡节俭起见,对于集团结婚,实有举行之必要。

□金陵晚报记者 姚媛媛 通讯员 梅正亮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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