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柯蕾巨额捐款事件再起波澜

17.07.2015  09:38

  4岁患罕见病小女孩的善款风波追踪报道

  专家建议完善法律制度健全信任机制

  江南时报记者张旭

  欲索回募捐款的网友名单            图片来自微博网友@小记杨威

  ▲本报6月30日、7月2日相关报道

  

  备受关注的南京小柯蕾巨额捐款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为募捐善款的使用和监管接连出现不和谐的声音,不仅将受捐者的父母推向了风口浪尖,也让很多捐款人感到上当受骗。此事经过不断地发酵,近日数十名网友联合起来,准备以“诈捐”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柯蕾父母返还善款。法律支持捐款人要回善款吗?民间募捐政府是否可以参与监管?

  江南时报记者张旭实习生张雪娇

  事件回顾

  捐款人要

  通过法律索回募捐

  今年年初,4岁的南京女童柯蕾不幸患了脊索瘤,该病发病率为百万分之一,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原发性肿瘤。其父母带着小蕾跑遍了全国各大著名医院寻求治疗未见好转,经过多方打听,柯蕾得知美国一家医院曾经接诊过6名患脊索瘤的儿童,其中有3名经过治疗得以存活。为了给女儿治疗,夫妻俩决定抓住这最后一线希望,面对巨额的治疗费用,他们向社会发出了求助。经过社会各方的努力,最终一共募集了680万元的善款。

  为了保证善款在使用中的透明,6月17日,在柯江夫妇的委托下,南京市浦口区博爱之家(南京爱心妈妈群)这一民间公益组织,与小柯蕾的父亲柯江签订了善款托管协议。不料6月25日下午,南京爱心妈妈群成员发帖称,由于柯蕾父母多次挪用善款,并且没有合理解释和票据支持,所以爱心妈妈群宣布退出托管,消息一出,此事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7月1日,柯蕾父亲柯江发表一份《声明书》,称由于后期他们要在美国陪同孩子接受治疗,没有更多精力处理相关事务,同时在处理法律合约部分也缺乏专业支持。因此,他委托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朱林、尤敏两位律师协助发布孩子的治疗进度、善款的使用情况,并代为管理相关其他法律事务。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近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基于“各种考虑”也将退出托管。虽然柯蕾目前仍在美国治疗,但柯蕾募捐事件,网友的质疑声在南京一直不断,有的网友认为柯江是故意隐瞒善款数额;有的网友认为柯江在使用善款时缺乏公开透明;还有的网友认为柯江使用善款大手大脚;更有甚者,认为小柯蕾的父母是诈捐。

  在6月30号柯蕾赴美治疗这十多天里,看似销声匿迹的质疑声,在这两天忽然发酵,上百名捐款者表示要将柯蕾父母诉至法院。

  法律专家

  如果是“诈捐”可以通过法律索回捐款

  对于募捐人要通过法律途径索回捐款,很多网友都表示支持。网友“午夜君恩”说,大家是同情孩子才捐款,没有想到结果是这样,如果这笔善款没有用在孩子的身上,就失去了捐款的意义,捐款人索回善款应该支持。

  采访中也有市民持不同意见,市民张女士认为,孩子需要救助,大家捐款就是爱心奉献,从孩子的情况来看,是否能够治愈大家心里都明白,不管是孩子家长还是捐款人,捐款不仅是为孩子,也是让这个家庭得到安慰,既然这样,又何必去追究以往的呢,当然,如果是诈捐那就另当别论了。

  那么被捐赠人是否应该公开捐款使用情况?捐赠者是否能要求受助者退回捐款呢?就此记者采访了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的孙乔圣律师,孙律师认为,公开募集到的善款,应该用于特定人、特定事,在该事件中,这些应用于柯蕾治疗的善款,由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去管理、使用,是合法的。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理由要求被捐赠人公开善款的使用情况,但从道德的角度来说,被捐赠人却应该公开。”

  对于捐赠者要求退捐的声音,孙律师说,“捐赠的善款属于’赠与’的性质,就算没有用完也没有法律条例规定受捐者必须退回,如果捐赠者希望退回,那么只能通过提起诉讼的方法来追回。

  江苏众盛律师事务所的杨永华律师认为,“如果钱不是用于孩子治疗,那就是欺骗了公众的善心,法律角度上来说,就构成了欺诈,是违法的,捐款人可以要求追回善款。”杨永华说,如果这笔钱被孩子父母滥用,对社会公益造成的危害性很大,破坏了呼吁捐款的媒体的公信力,破坏了捐款人、全社会对于公益的信任。

  社会学家

  要用法律制度建立信任机制管理善款

  小柯蕾捐款事件,也折射出民间募捐管理的缺失,未来民间募捐如何管理,也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对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学教授邱建新认为,民间募捐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公益活动,是公众对弱势群体的一种同情心,也是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一种纽带,因此,正确监管和使用这些善款,不管是民间组织还是政府机关,都应该积极的参与和管理,尤其是政府部门,在面对公众对善款去向有质疑的时候,就应该介入,公开公正地向社会公布具体情况,不仅让公众能够透明地看到善款的去向,也让募捐者有知情权。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员、政府管理学院袁光锋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柯蕾捐款事件虽然是个例,但是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我国民间募捐存在的问题,总体来说,就是缺乏信任机制。而建立一个信任机制,就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才是未来民间募捐的出路。

  有专家建议,完善和健全慈善监督制度应纳入慈善体制改革以及社会建设的框架内,加快慈善立法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并充分吸纳社会各方意见,做好统筹引导。尽快出台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系统化、可操作性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信息公开的主体、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信息公开的监管和问责;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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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慈善如何透明

  美:任何公民都可以查账

  在美国做慈善有着相当严格的程序,约束慈善机构及其成员的标准和规则相对完善,尤其是一些资助项目申请、拨付款项和运营费用的预算等,管理都非常严格。美国还设有慈善评级机构,一旦信誉受到质疑,将直接影响到慈善组织以后的正常运作。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慈善机构必须向州首席检察官提交年度报告,首席检察官还可以代表公众对触犯公共利益的慈善机构提起公诉。而且任何美国公民都可以去慈善机构查阅账目。

  英:信息披露不亚于上市公司

  英国是欧洲慈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1992年新《慈善法》明确规定,公众中的任何成员只要交付一定合理的费用,就有权获得慈善组织的年度账目和财务报告。对于那些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来说,公众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不亚于上市公司。与那些老牌慈善组织相对完善的筹资渠道和资金管理体制相比,新成立的小型慈善民间团体自2007年起也被纳入监管范围。

  法:慈善机构联合制定行为准则

  法国公众每年向慈善机构捐款的数额高达数十亿欧元,如何管理和使用这些善款成为公众、政府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法国一些大型慈善机构1989年联合制定的规范慈善机构行为的《宪章》以及法国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基本保证了慈善机构获得的善款得到善用。《宪章》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不谋私利、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财务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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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