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给广场舞“立规矩”
01.06.2015 11:14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5月29日,南京市人大“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栏目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网谈,8位人大代表、环保专家和网民围绕环境噪声问题展开热议。
“跳广场舞的人听着带劲儿,我们住附近的人听着就是刺耳的‘农业金属乐’,广场舞大喇叭也该管管了。”在讨论中,网友关于广场舞扰民的吐槽颇多。鼓楼区阅江楼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陈兵回应,城管局已编制了《南京市公园广场健身操(舞)规范化管理意见》,正在报市政府审定。“对经监测评估可能产生噪音扰民的区域,《意见》将对活动时间、广场舞音乐的音量等作出限制,要求组织者调低音量、采用无线耳机,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应天大街高架桥噪声大,根本无法安睡。”对于一名网友提出的交通噪声问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文青表示,“已造成交通噪声污染的,将逐步采取治理措施;在城市高架道路两侧建设住宅,应通过建筑退让、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来对噪声进行控制;在今后的高架道路建设、住宅区规划中,充分考虑噪声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避免其发生。”
“建邺区富春江东街,楼下两家餐馆的通风机产生的噪声影响休息,该向什么部门投诉?”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委员徐中潞回应,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噪声监管及防治由环保局负责;违规使用高音喇叭、家庭室内发出的噪声等社会生活类噪声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管;城市道路、铁路、船舶运输、航空等交通噪声的责任单位为相关交通设施的建设者。 (鹿琳)
编辑: 燕志华、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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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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