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市民主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积极参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从3月31日起,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一键拍”车友及网友的有效举报视频,给予每起30元或1000元奖励。
半年多收到举报视频2233起
从去年9月1日开始,南京公安交管部门启动“一键拍”交通违法举报,统一发放了一批定制行车记录仪。在行车过程中,只要按下“一键拍”功能键,就能将所拍视频传送到交管部门专门研发的智能举报平台,对所拍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对车友提供的交通违法视频,交管部门专人负责核查,取证核实后,接入交通违法曝光处理系统,予以曝光处理。截至今年3月20日,交管部门共收到车友举报的交通违法视频2233起,经调查取证核实497起,处罚率22.3%。
核查有效,每起奖励30元或1000元
为鼓励市民主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从3月31日起,对市民举报视频中查证属实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按照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分档次奖励。
举报交通事故逃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为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除以上两项重点交通违法举报奖励1000元以外,在隧道、高架等道路上实线变道;压导流线行驶;骑、压禁止标线行驶;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借道超车;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闯单行线;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占用应急车道;禁行时段内占用公交车道;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辆、工程抢险车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30元,举报人每月获得举报奖金累计500元封顶,奖金将采用微信红包形式发放。
对多人举报同一起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最先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人领取;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本办法最高项予以奖励。
视频举报要注意,八种情形举报无效
为促进举报合法公正、合理规范,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与准确联系方式。同时,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应当客观正式,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此外,视频应为连续拍摄,中间不得有剪辑、修改、加工,视频内容应能清晰反映违法行为时间、地点、违法车辆号牌、外观特征和具体违法行为的全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以下八种行为的举报均属无效:一是匿名举报;二是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三是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证据不充分;四是伪造举报材料;五是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职业举报;六是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查处;七是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取证或无法查处;八是举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超过72小时的。
广泛接受网友举报,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形成城市交通齐抓共管的氛围,希望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能有守法的自觉,让南京的交通越来越通畅、文明、有序。
“南京交警”微博、微信也接受举报
除了定制的“一键拍”行车记录仪作为举报视频来源,南京公安交管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南京交警”,也经常收到热心网友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
对于网络举报,交管部门核实事实后,同样实施奖励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网络举报也接受行车记录仪等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被举报交通违法应发生在南京市区域范围内,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应当客观公正,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视频大小不应超过100M,1280×720格式,视频时间不超过1分钟。视频应为连续拍摄,中间不得有剪辑、修改、加工,视频内容应能清晰反映违法行为时间、地点、违法车辆号牌、外观特征和具体违法行为的全过程。
如果缺乏上述要素,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办理。
目前,除了“南京交警”微博、微信之外,各交警大队的微信、微博账号都不受理网络举报。
南京实施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
南京16:52 28.03.2017 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