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侮辱"南京大屠杀遇难者" 6网民被警方训诫

03.02.2016  10:01

  去年国家公祭日前后,有6名网民发表恶意侮辱“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言论,江苏警方及时封号处理。昨天,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官方微博发布通报,公布了处理结果,6人被警方训诫教育。

  去年12月15日,江苏警方接到举报,有人在“百度贴吧-江苏舜天吧”发帖,恶意侮辱“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经查,有6名网民在与其他网民争论时,借“国家公祭日”“南京大屠杀”等问题发表侮辱性言论。他们分别为32岁薛某、33岁陈某某、33岁沈某某、30岁顾某、25岁吴某某、38岁吴某。6人均表示已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不再发表不当言论。(陶维洲)

编辑:刘林